法律学院与松江区人民法院开展联学共建暨实践教学合作活动

发布者:汪潇发布时间:2023-07-07浏览次数:10


为把主题教育“四联”工作优势转化为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优势,75日,法律学院党总支与松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党支部在法学楼B2-110会议室举办党建联学共建暨实践教学合作签约仪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俞德明,党组成员、副院长唐震,立案庭庭长、党支部书记张华、副庭长凌吕华,立案庭审判员、诉调团队负责人赵静等法官。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文立月、副书记陆嵬,宪法和行政法教研室主任陈海萍,党支部书记王绍佳、王元、王罗超等教师代表参加活动。

文立月代表法律学院致欢迎辞。围绕学院发展历程、人才培养、法学专业优势和党建特色做法等方面作了简要介绍。希望学院与松江区人民法院和立案庭建立更加稳定的党建共建与实践教学合作关系,积极发挥双方党建共建和法学实践教学资源优势,进一步探索对接社会需求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共同打造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党建品牌。

俞德明对院校双方党建共建和实践教学合作表示祝贺。指出,司法实务进高校活动,是推动院校对口共育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我院立案庭与法律学院通过党建共建合作平台促进法治人才培养具有良好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优势。强调,要进一步发挥好党建共建平台作用,统筹安排开展好实践教学系列活动;要围绕法庭实务、实践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化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法治人才培养新高地;要加强法学理论研究的合作,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区域社会治理的水平,共同推进诉源治理和法学教育高质量发展。


唐震简要介绍了松江区人民法院在加强院校理论与实践活动合作推进情况。指出,本院立案庭与法律学院在前期沟通协调的基础上促成的党建与实践教学的合作共建,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希望院校双方积极创新实践教学活动载体,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做好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松江法院将与法律学院共同发挥好各自资源优势,在法庭实务、实践教学、人才培养、案例分析等方面,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会上,文立月书记与松江人民法院唐震副院长签署了《党建共建协议书》《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共同为“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揭牌。


会议期间,双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主题联学活动,与会人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交流讨论。松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张华、凌吕华、赵静等法官,法律学院陆嵬、陈海萍、王绍佳等老师还就理论与实践研究、实习团队建设、诉讼服务、诉调对接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在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建立共建合作常态化机制达成共识。

法律学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松江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紧紧围绕结对共建任务,持续加强在党建融合、理论研究、法庭实务、实践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以党建共建和司法实践教学的成果推动双方事业高质量发展。(张潇月 撰稿/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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