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研究生处关于2025年硕士生导师增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经个人自愿申报和法律学院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依据申报人职称、职级、任职时间、科研成果、研究专业等相关情况,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表决,决定聘任以下人员分别为校内硕士生导师或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名单如下:
一、校内导师(5人)
民商法学:向会英、孟大淇、李姗萍、季平平
诉讼法学:江晨
二、校外兼职导师(8人)
法律硕士:周军、李志刚、董明、董昊、谈海圣、李伟林、李晓婷、王森波
公示期满后,校内导师名单报送研究生处复审,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校外兼职导师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公示期:2025年5月16日-5月22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21-39227369
法律学院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