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海法院实务专家组团式进高校系列巡讲活动在上海政法学院举行,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魏治勋教授出席并主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曹克睿以“诉讼中的法律适用思维”为题,为上海政法学院师生带来一场生动的“法律思维”讲座。法律学院教授张进德、郑金玉与谈。
曹克睿通过案例详细讲解了法律适用思维的基本内容,他指出,法律适用思维是法官等法律职业人法律思维的核心,法律适用思维的本质在于掌握运用法律分析、处置法律事实的方法论和工具包,法律适用思维的关键在于通过法律适用准确裁判案件。在“定争(掌握纠纷事实)—找法(确定请求权基础)—明权(固定权利请求)—适法(运用法律解决争议)”法律适用的总路径中,法律构成要件分析是法律适用思维逻辑的枢纽,而“理解立法本意—解构法条要素—分析法律层次—归入要件事实”是法律构成要件分析的基本步骤。
与谈人认为,法律适用思维的确是法律人“法律思维”的核心内容,讲座内容为法学院系培养法律人提供了完整而又清晰的范本。“法律效果”作为法律规范的要素之一,也是法律适用思维中的重要内容。当事人提出的与法律效果对应的诉讼请求,是制约法官找法和适用法律的前提。(撰稿人 郑金玉)
法律学院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