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4-25日,第四届“法治体系与法治方法”专题论坛暨第二届动物法治论坛年会在上海政法学院庸夫楼112会议室隆重举行。本届论坛由上海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治研究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主办,上海政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协办。本次会议共有来自65家单位的130余位代表参加,参会单位包括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重庆大学、中南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安徽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山西财经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吉林农业大学、聊城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兰州财经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武汉文理学院、淮阴师范学院、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法学论坛》《探索与争鸣》《社会科学》《理论探索》《南通大学学报》《上海法治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宁市法学会、北京京大(杭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北京隆安(合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湖北环源律师事务所、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四川杰燊律师事务所、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北京市朝阳区绿家园环境科学研究中心、杭州市钱塘区海天社区动物文明建设协会、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生生不息食品有限公司、勃林格殷格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胖虎流浪动物互助会、上海政法学院。
本次论坛围绕“动物福利法律保障与动物产业法律规制”进行深入探讨,旨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更好地保障动物福利,促进动物产业健康发展。
论坛开幕式由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魏治勋教授主持,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罗立刚、法律学院党委书记文立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钱叶芳教授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罗立刚向各位专家学者与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简要介绍了上海政法学院的发展状况,他指出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动物保护已成为法治中国特别是生态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论坛的举办既是对相关研究成果的集中展示,也是推动跨学科交流的重要平台。文立月介绍了法律学院的发展近况,向各位与会代表表达了欢迎与感谢。钱叶芳教授回顾了动物法治论坛的前世今生。她提到,近8年来,一批法学人与社会各界一起在推动着动物法治的进步。动物虐待虐杀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在越来越多地发挥作用。以食用为目的犬猫养殖、收购、运输、屠宰、销售等都是法律明确禁止的非法行为,投喂流浪动物不构成饲养关系等认知也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普及。同时,她介绍了自治、法治、德治相互交融的动物文明建设海天模式,通过社区内部制定动物文明建设居民公约和家养动物管理专项规约等民间法,为本社区人提供基本准则和道德规范,以弥补国家法的不足。
主旨发言环节由《法学论坛》原副主编吴岩、山东省济宁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毕德冠主持,聊城大学法学院院长杨道波教授担任与谈人。五位发言人围绕“生态法治与动物保护”主题,分别从法理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等视角展开论述,探讨了动物法治的基础概念、核心命题及相关制度实践。陈金钊教授主张在法理层面应确立动物的“生态主体”地位,关保英教授提出未来可借鉴环境法典编纂经验在民法典框架下设立“动物保护专编”,刘风景教授认为未来需要通过“拟人格化”思维重构动物保护法律关系,卫磊教授认为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审理在认定情节轻微时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与生态保护双重目标,郑金玉教授认为动物福利法律保障仍应维持其法律关系的客体性。这些观点富有创见,为生态法治与动物保护提供了多维度的理论支撑与实践路径。
本届论坛特设圆桌会谈,围绕“依托民间法,实现社区自治”这一主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钱叶芳教授主持讨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振标、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主任顾璇、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方丹、胖虎流浪动物互助会负责人李翔、杭州生生不息食品有限公司创始人朱子湛结合《全社会支持社区动物文明建设倡议书》及海天社区系列规约,探讨了基层治理中的动物保护路径。与会专家指出,社区作为动物保护的“最后一公里”,需充分发挥民间法的补充作用,通过制定动物文明建设居民公约、社区内各方力量共建“文明饲养动物、文明对待动物”的动物文明、引导企业参与公益等方式,构建政府主导、社区自治、公众参与的多元治理模式。
本次论坛设置六个单位的专题讨论,涵盖党内法规与动物法治、动物法治基础理论、动物福利法律保障、动物产业法律规制、伴侣动物法律治理、文明善待动物法治问题等议题,共计50余位学者发表演讲,20余位与谈人参与点评,形成了丰富的学术成果。
第一单元由《理论探索》编辑部主任杨在平、《社会科学》编辑罗燕主持,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庞永红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李晶博士担任与谈人。上海交通大学周望副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刘旭光博士、上海政法学院王园博士、上海政法学院汪潇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苏晓阳围绕“党内法规、党的规范性文件与动物法治”这一主题,围绕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如何引领、推动动物法治建设展开了深入探讨,分别从城市宠物管理、动物权利理论本土化等视角,分析了党内法规、党的规范性文件融入动物法治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机制,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动物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
第二单元由《南通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顾理辉、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江晨副教授主持,武汉文理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陈海峰副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卢学英副教授担任与谈人。西北政法大学陈娟丽副教授、辽宁师范大学袁少杰博士、湖北环源律师事务所曾祥斌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邹子铭、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惠学远、淮阴师范学院研究实习员张德岚、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生李春生集中讨论了动物法治领域的基础理论问题,就动物权利的法律边界、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化等问题展开论述,为构建中国特色动物法治理论体系提供了重要智识资源。
第三单元由《上海法治报》理论版学术编辑徐慧、四川杰燊律师事务所主任丁川主持,吉林农业大学姜海龙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周晨博士担任与谈人,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李艳艳副教授、南京大学王倩慧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陈正翼、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成佳哲、山东大学硕士生罗祎曼围绕“动物福利法律保障”这一主题展开研讨,聚焦于加强青少年动物保护教育、动物福利的实证研究、法学理论创新与法律制度建构。
第四单元由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栗瑜副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翟新辉副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邓晓静副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商建刚副教授担任与谈人。杭州生生不息食品有限公司创始人朱子湛、安徽大学赵一明博士、北京京大(杭州)律师事务所邓凯律师、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商乂涛律师、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硕士生蒋小溪、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生张之悦、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马志远就“动物产业法律规制”这一问题提出独到见解,聚焦于探讨如何通过法律法规对动物产业进行有效管理与规制,以实现动物福利保障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平衡,与会专家强调,需通过“放管服”改革优化产业环境,同时以法律手段遏制无序经营、虐待动物等乱象。
第五单元由《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副主编李孝弟、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师王荦主持,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文勇、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孙青平副教授担任与谈人,淮北师范大学李波博士、兰州财经大学谢笑宇博士、浙江师范大学杨福学博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高波法官、北京市盈科(兰州)律师事务所王重律师、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生李蜀伟、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生王凯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张文娟围绕伴侣动物法律治理进行深入研讨,相关研究对于阐明伴侣动物的法律定位及规范逻辑、流浪动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第六单元由《探索与争鸣》编辑孙冠豪、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梁玥副教授主持,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张妮副教授、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许丽博士担任与谈人,聊城大学李永军副教授、安庆师范大学陈希萍博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生常佳明、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张圣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张龙吉、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生张缘围绕“文明善待动物法治问题”这一主题展开论述,聚焦于虐待动物的法律规制、动物福利保障的国家义务等议题,与会者还就放生活动规制、动物保护NGO发展等问题展开讨论,强调需综合运用法律、行政、道德手段,营造文明善待动物的社会氛围,提升动物福利的保障水平。
论坛对优秀获奖论文进行表彰,颁奖仪式由曾祥斌律师担任主持,钱叶芳教授、魏治勋教授担任颁奖。本次论坛共收到完整论文93篇,经专家评审,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5名、实践奖8名、优秀奖18名。获奖成果涵盖理论研究、实证分析、制度设计等多个维度,既有对前沿法理的深入探讨,也有对基层实践的精准把脉,集中展现了我国动物法治研究的最新进展。获奖论文主题涵盖动物福利立法、伴侣动物法律治理、动物产业规制等多个前沿领域,内容兼具理论深度与现实关怀,充分展现了我国动物法治研究的新生力量与广阔前景,对动物法治领域优秀论文进行表彰不仅是对青年研究者的肯定与激励,更是对中国动物法治事业发展的有力推动。
闭幕式由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党委副书记陆嵬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对会议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学术总结,他指出,本次论坛呈现出是议题覆盖面广、实践导向鲜明、学科交叉融合这三大特点,未来需进一步加强基础理论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立法与政策,助力我国动物保护事业迈向更高水平。本届论坛圆满闭幕。
第四届“法治体系与法治方法”专题论坛暨第二届动物法治论坛年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我国动物法治研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也为中国动物法治体系建设贡献了宝贵的智慧和力量。与会者一致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下,加强动物福利法律保障与产业规制,既是贯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会议主席团决定“第三届动物法治论坛年会”将由聊城大学法学院接力举办。期待在新的征程中,论坛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学界与实务界共识,加快完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培育社会共识,持续推动我国动物法治建设行稳致远,为全球生态治理贡献更具深度与温度的中国方案。论坛的举办有助于推动上海政法学院学术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会务组高效、周到的会务服务受到与会者的一致好评。(方家希撰稿 杨斯涵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