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进课堂:以真实案例剖析庭审要点 ——法律学院《律师实务》课程开展案例教学侧记

发布者:仇海萍发布时间:2025-12-16浏览次数:10

2025年12月11日上午,法律学院《律师实务》课程主讲老师李泽副教授邀请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吴小国副院长走进课堂,以一起真实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素材,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庭审要点教学案例——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的实务教学课。课程通过角色模拟、焦点讨论、法官解析等多环节展开,深入展现了庭审过程中法官的思维逻辑与实务技巧。

课堂上,吴小国法官首先引导同学们回顾了案件基本情况:原告A公司起诉B公司支付月饼盒货款9.2万元,而B公司否认合同真实性,主张经办人林某未经授权使用公章,申请鉴定公章并追加林某为被告。随后,法官逐步展开案件在审理中遇到的程序与实体问题,包括公章鉴定的必要性、第三人追加的法律依据、表见代理的认定、货款是否结清的证明责任等,逐步呈现庭审中常见的争议焦点与处理思路。

在教学过程中,吴小国法官不仅结合《民法典》与《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还穿插了自身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类似情形,生动说明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背后的深层次含义——证据的挖掘、组织与运用,往往比法律条文的直接适用更为复杂。他强调:“庭审的本质是帮助法官在对抗中查明事实。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辩论,更是帮助当事人发现并打出自己手中的‘牌’。”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分别扮演原告、被告、第三人及法官角色,围绕“是否应追加当事人”“公章鉴定是否必要”“表见代理如何认定”等问题展开讨论。法官适时点评、层层发问,引导同学们从不同诉讼参与人的角度思考策略选择及其风险,深刻体会程序安排与事实查明之间的紧密关联。

课程尾声,法官还就同学们提出的“法官在疑难案件中如何决策”“公章效力在实务中的认定变化”“民事与刑事交叉案件的处理”等问题,结合司法政策与典型案例,进行了细致解答。他鼓励同学们在校期间不仅要掌握法学理论,更要关注司法实务,提升事实查明与程序驾驭的能力。

本次课程是“律师实务”课程创新的一次重要实践,通过引入司法实务专家参与教学,将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与真实案件处理经验融入法学教育,有效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为培养具备扎实实务能力的法律人才提供了积极助力。

 

|法律学院(调解学院)

文、图| 董笑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