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为落实全团深化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总体部署,深化开展高校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团中央学校部、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将于今年暑期组织开展2015年“井冈情·中国梦”全国大学生暑期实践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井冈情·中国梦
二、主办单位
团中央学校部、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三、时间地点
2015年7月至8月,江西井冈山
四、参与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
五、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预计为时9天,其中3天由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以下简称“青少年基地”)集中组织开展党史学习、红色教育和素质拓展等活动,4天由各团队按照实践课题计划自行开展社会实践和校际交流,其余2天为报到和返程时间。
六、活动环节
1.团队申报(5月22日前)
拟申请参加活动的团队根据实践参考课题(见附件1)拟定团队实践课题,填写实践团队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初步的课题实施方案,经二级学院团总支盖章后上报校团委社会实践部。
2.团队遴选(5月22日至6月10日)
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根据团队申报条件(见附件3)和课题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提交校团委书记班子讨论,确定我校推荐社会实践团队。确定推荐至上海市的社会实践队伍,经主办单位审核通过的队伍将通过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反馈于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3.活动准备(6月11日至7月5日)
青少年基地通知入选团队参加活动具体事项;入选团队细化课题实施方案,做好实践课题素材收集等相关准备。
4.参加活动(7月5日至8月底)
入选团队根据青少年基地的统一安排,组织学生在指定时间赴青少年基地参加活动,组织课题实施,形成实践成果(课题申报和完成有关说明见附件4)。
5.课题评选(9月至10月)
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实践团队和课题成果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实践团队和优秀课题成果奖。
七、相关费用
1.本次实践团队在实践过程中的团队住宿以及学校培训等费用将由基本管理中心承担。
2.本次实践团队在实践过程中的队员的餐费、景区教学门票(学生450元/人,辅导老师600元/人)及往返交通费由学校承担。建议申报学院在向校团委提交申报表后和团委就行程、费用问题做进一步沟通
八、有关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学院内开展必要的宣传动员,指导好实践团队组建和实践课题拟定等工作,积极组织实践团队参与申报。
2.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按照活动有关要求和时间节点,于5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电子版报送社会实践部邮箱(shupl_shsj@126.com)
联 系 人:蒋存耀 李嫣云
联系电话:39225051转803、13701613780
联系邮箱:shupl_shsj@126.com
为落实全团深化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总体部署,深化开展高校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团中央学校部、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将于今年暑期组织开展2015年“井冈情·中国梦”全国大学生暑期实践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井冈情·中国梦
二、主办单位
团中央学校部、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三、时间地点
2015年7月至8月,江西井冈山
四、参与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
五、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预计为时9天,其中3天由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以下简称“青少年基地”)集中组织开展党史学习、红色教育和素质拓展等活动,4天由各团队按照实践课题计划自行开展社会实践和校际交流,其余2天为报到和返程时间。
六、活动环节
1.团队申报(5月22日前)
拟申请参加活动的团队根据实践参考课题(见附件1)拟定团队实践课题,填写实践团队申报表(见附件2),并附初步的课题实施方案,经二级学院团总支盖章后上报校团委社会实践部。
2.团队遴选(5月22日至6月10日)
校团委社会实践部根据团队申报条件(见附件3)和课题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提交校团委书记班子讨论,确定我校推荐社会实践团队。确定推荐至上海市的社会实践队伍,经主办单位审核通过的队伍将通过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反馈于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3.活动准备(6月11日至7月5日)
青少年基地通知入选团队参加活动具体事项;入选团队细化课题实施方案,做好实践课题素材收集等相关准备。
4.参加活动(7月5日至8月底)
入选团队根据青少年基地的统一安排,组织学生在指定时间赴青少年基地参加活动,组织课题实施,形成实践成果(课题申报和完成有关说明见附件4)。
5.课题评选(9月至10月)
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实践团队和课题成果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实践团队和优秀课题成果奖。
七、相关费用
1.本次实践团队在实践过程中的团队住宿以及学校培训等费用将由基本管理中心承担。
2.本次实践团队在实践过程中的队员的餐费、景区教学门票(学生450元/人,辅导老师600元/人)及往返交通费由学校承担。建议申报学院在向校团委提交申报表后和团委就行程、费用问题做进一步沟通
八、有关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学院内开展必要的宣传动员,指导好实践团队组建和实践课题拟定等工作,积极组织实践团队参与申报。
2.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按照活动有关要求和时间节点,于5月2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电子版报送社会实践部邮箱(shupl_shsj@126.com)
联 系 人:蒋存耀 李嫣云
联系电话:39225051转803、13701613780
联系邮箱:shupl_shsj@126.com
附件: 1. 实践参考课题
2. 实践团队申报表
3. 课题申报及完成有关说明
4. 实践团队申报条件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