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非毕业班学生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7浏览:1209

各学院党总支:

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入第二阶段。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做好在我校学生党员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如下安排:

一、活动目的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发挥模范作用,以良好的作风促进优良学风建设,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助力学校科学发展。

二、活动形式

采取专题报告、讨论交流、观看教育影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形式,以自学讨论为主。

三、参加对象

   非毕业班的学生党员。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组织保障。各学院党支部要把在大学生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活动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学生党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学生党支部书记要认真落实,严格把关,创新形式,形成富有特色的教育实践活动。

(二)加强宣传,典型引路。要充分发挥校报广播、网站、微博、简报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目标要求,大力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和榜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各学院分党委要加强对所属学生党支部的指导,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创造性地加以落实。

(四)总结经验,形成实效。及时上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信息,反映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努力形成一些能够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教育实践成果,将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我校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请各学院党总支于11月15日前将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创新性的措施和做法报送至学工办思政科。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