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乐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5浏览:729

各二级学院:

按照《上海政法学院学生手册》的规定,现开展“生乐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一年级本科、高职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奖金额度(详见学生手册)

三、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法律学院

4

经济法学院

2

国际法学院

2

刑事司法学院

2

文学院

1

经济管理学院

4

社会管理学院

2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1

外语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高职学院

20

 

四、评选程序

各学院初评时间为3月1日—3月13日,请于3月14日(周五)下午15:00前将申报材料(申请表一式二份、生乐奖学金申报汇总表一份)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滕春艳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ueshengchu@shupl.edu.cn

五、要求

(一)评定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各二级学院应建立集体评审机制,成立评定工作小组,吸纳学生代表参加,评选过程须形成书面材料备查。

(三)汇总表学生姓名、学号等各项内容必须准确无误。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