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政法学院2017—2018学年专项奖学金及2018—2019学年生乐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浏览:1448

各二级学院:

学校2017—2018学年专项奖学金(原特殊奖学金)及2018—2019学年生乐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今年评选凌云、上好佳、退役大学生士兵、生乐四项专项奖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及奖金额度详见学生手册(2018年版)。

以上几项奖学金不可兼得;上好佳奖学金的评选范围是被学校认定为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单项奖学金在校期间只能获评一次

二、名额分配

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328—3124:00时,学生登录学工信息系统(http://sms.shupl.edu.cn选择所要申报的奖项进行网上申请,提交申请后在系统内下载word版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交至辅导员处。

(二)学院评审及院内公示: 41-12日学院进行评审并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需在412日(周五)下午15:00前在学工系统内审核通过评审学生。

四、材料报送

(一)专项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报告题目应写成《xxx学院关于2017—2018学年专项奖学金及2018—2019学年生乐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奖学金工作评审小组成员、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学院公示时间及公示情况,评审结果等,同时附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会议纪要。

(二)申请表一式三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获奖证书每人最多提交5张)。

(三)初评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一份,学工系统可导出。

(四)报送时间、地点:各学院请于412日(周五)下午15:00前需将以上材料交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主教108B)。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均需盖学院行政章。申请表中获奖情况写明获奖年度(或时间)及获奖名称,并按获奖层次从高向低填写(如国家、市级、校级、院级),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书写,申请人签名处、学院负责人签名处均须用黑色水笔手工填写,申报材料和名单需与系统上报内容一致,可参考样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建立集体评审机制,成立评定工作小组,保证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

(三)转专业学生占原学院名额,由现学院进行系统操作及汇总。

(四)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联系人:傅瑾;联系电话:39225523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政法学院2017—2018学年专项奖学金及2018—2019学年生乐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专项奖学金填表样张

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

2019年3月27日

 

  

附件1

上海政法学院2017—2018学年

  专项奖学金2018—2019学年生乐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类别

凌云奖学金

上好佳奖学金

退役士兵奖学金

生乐奖学金

法律学院

本科

4

3

4

5

经济法学院

本科

2

2

2

5

刑事司法学院

本科

2

1

7

3

国际法学院

本科

3

2

3

4

警务学院

本科

0

0

0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科

0

0

已评过

1

经济管理学院

本科

5

4

3

9

社会管理学院

本科

2

1

3

3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本科

2

1

1

3

外国语学院

本科

1

1

已评过

2

文学与传媒学院

本科

1

0

0

2

上海纪录片学院

本科

1

0

0

2

高职学院

高职

0

0

已评过

0

总计

23

15

23

40

 附件2:专项奖学金填表样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