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2019年上半年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11浏览:2011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展了2018年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对于2018年秋季学期,因各种原因而未能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四类自查学生(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经校学指委(资助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学工部资助奖励中心复核助学金补申请材料及相关凭证后,从2019年1月起,对上述学生每人每月资助300元(2月除外),计发6个月,作为国家助学金。

现对2019年1月起,被新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配套增补国家助学金的19名学生进行公示(另有3名学生自愿放弃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名单可见主教108B资助宣传信息栏,公示时间为4月10日-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资助邮箱书面反映客观情况。

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联系人:傅瑾;地点:主教108B;电话:39225523;

资助邮箱:shuplxszz@163.com

  

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