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7浏览:4713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3号)和《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专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沪学助〔202024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制定的《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现将我校评选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下简称“三大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具备申请资格。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同一学年内,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四项中的一项。

二年级转专业学生可在原学院参评“三大奖”。

二、评选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学习成绩优异,且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被学校认定为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应当获得当年度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具体评选条件详见《关于印发〈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政院学〔2020120 )

三、名额分配

市教委下拨本校名额为国家奖学金15人,上海市奖学金23人,国家励志奖学金341人。

分配给二级学院的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四、奖助金额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每人8000元人民币。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人民币。

五、日程安排与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927日—29,各学院组织入选学生网上申报,国奖和市奖申报人递交相关纸质版佐证材料及电子扫描件。学生登录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信息化工作平台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学生登录网址:http://61.152.117.90//infomssh/login_online.jsp各位老师:上海系统升级后,请学生用下列网址访问系统:http://61.152.117.90//infomssh/login_online.jsp各位老师:上海系统升级后,请学生用下列网址访问系统:http://61.152.117.90//infomssh/login_online.jsphttp://61.152.117.90//infomssh/login_online.jsphttp://61.152.117.90//infomssh/login_online.jsphttp://61.152.117.90//infomssh/login_online.jsphttp://61.152.117.90//infomssh/login_online.jsphttp://61.152.117.90//infomssh/login_online.jsphttp://61.152.117.90//infomssh/login_online.jsphttp://61.152.117.90//infomssh/login_online.jsphttp://61.152.117.90//infomssh/login_online.jsp

2.学院初审:930日—1014日,辅导员和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出初审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10101100前提交国奖和市奖候选人的佐证材料,并在系统内上报推荐名单进行校内复核。10121600前,提交国励候选人的电子报名照。

辅导员登录网址: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fdy_online.jsp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fdy_online.jsp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login_fdy_online.jsp

学院登录网址:http://shxszz.shec.edu.cn/infomssh/identity/logout.action

3.学工部复核:1010-1015,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复核各学院提交的材料,于1015日前完成系统上报工作,之后汇总形成送审材料。

4.学校审核、公示和校外预审:1016-1023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确定学校拟上报的推荐获奖名单,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1019日,材料送往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预审。

5.学校终审和材料上报:1022-1030日,待通过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审、校级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书面评审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学校制文与获奖学生材料一起正式上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1027日前,“国奖、市奖”由学生资助奖励中心统一打印正式申请表,国家励志奖由二级学院组织申请者打印正式申请表。

六、材料报送要求

1.“三大奖”是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学生的申请材料将逐级送往市教委和教育部评审,综合反映本校学生的水平,因此学生应当按照填表要求规范认真填写(详见附件23),二级学院应指导并严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申请材料不符合填表规范,将存在审批不通过的风险。

2.10101100前提交的佐证材料为,“国奖、市奖”候选人评选范围内①带有序号的学习成绩排名总表(标注其学院初评的学校奖学金等第);②附个人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其电子扫描件(获奖证书为申请表上记载的奖项,原则上不超过5件)。

3.10121600前提交的“国励”候选人电子报名照要求是,①宽*高=300*400 ,像素大小20K以下 ;②照片命名规则,身份证号.jpg (格式必须一致,含有X的用大写);③压缩为一个文件包(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国励人数)

4.101511:00前提交的纸质材料为,《关于2019—2020学年**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组织保障、评审程序、院内名额分配、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以及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等;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审纪要;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

5.1027日前,打印“三大奖”正式申请表,国家励志奖由二级学院组织打印,学生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打印时不得更改网上下载的内容,表格上所有签字处必须(用黑色水笔)亲手签写,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国家励志奖申请表上必须有自动生成的电子照片

注意:以上纸质版材料均须加盖学院行政章,报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学生申请表的排列顺序应与汇总表编号顺序一致。如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参评资格。电子版材料发送资助邮箱:shuplxszz@163.com

 

联系人:傅瑾;地点:主教108B;电话:39225523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

 

 

 

 

 

 

 

学生工作部

2020927

 

 

 

 

 

 

 

 

附件1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国家奖学金

名额

上海市奖学金

名额

国家励志奖

名额

合计    名额

法律学院

2

3

50

55

经济法学院

2

2

40

44

国际法学院

2

2

32

36

刑事司法学院

1

2

26

29

警务学院

1

0

11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1

6

7

人工智能法学院

0

1

2

3

经济管理学院

3

6

75

84

政府管理学院

2

3

57

62

上海纪录片学院

1

1

17

19

语言文化学院

1

2

25

28

总计

15

23

341

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