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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辅导员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03浏览:2272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实施“上海高校辅导员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意见

(沪教委德〔201429号)

20141015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委办发〔2006〕3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内涵建设,推动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根据《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发展规划(2012-2015年)》(沪教委德〔2012〕5号)的具体要求,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实施“上海高校辅导员博士生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博培计划”),以全面提升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水平,为辅导员队伍可持续发展和专业化建设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辅导员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培养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并能从事相关科研与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对于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培养方式

“博培计划”分为定向培养和自主报考两类。

(一)定向培养

    1.适用对象。上海高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在编在岗辅导员,包括一线专职辅导员、校(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和宣传工作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具有较强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工作5年以上(含5年)并符合所在高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条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或科研实绩,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荣誉或已出版专著、主持过市级及以上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课题等。

2.专业范围。重点支持辅导员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逐步扩大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科范围,支持有学术基础和研究能力的辅导员在职攻读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

    3.单列名额。市教委每年单独设立“博培计划”培养单位的定向招生名额;协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所在高校招收上海高校优秀辅导员;鼓励上海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二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创造条件划拨一定名额用于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市教委将统一纳入“博培计划”,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4.实施程序。“博培计划”培养单位于每年博士研究生招考报名前公布当年招生目录及名额;本人申请并符合定向培养条件,方可报考;经报考单位考核择优录取后,纳入“博培计划”。

(二)自主报考

    1.适用对象。上海高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在编在岗辅导员,包括一线专职辅导员、校(院、系)分管及从事学生工作和宣传工作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具有较强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符合所在高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相关条件。

    2.专业范围。重点支持辅导员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支持有学术基础和研究能力的辅导员在职攻读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

3.实施程序。根据报考单位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条件进行自主报考,录取者经申请通过均统一纳入“博培计划”。

三、培养措施

 一)加强研究交流

每年在上海学校德育实践课题中单列“博培计划”专项,资助“博培计划”入选者;优先推荐“博培计划”入选者申报“阳光计划”、参评“登峰计划”;“博培计划”入选者在读博士期间的优秀成果择优推荐上海高校辅导员论坛、上海哲学社会科学年会思政学科专场、上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生学术论坛等学术交流平台。

(二)扩大实践平台

定期举办“博培计划”入选者沙龙,开展研讨、交流活动;每年优先资助优秀“博培计划”入选者就学生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指导等领域出国研修;建立“访问学者”制度,资助赴国内21个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开展交流访学、挂职锻炼;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立辅导员国内外访学基地,选派优秀辅导员进行海外研修、国内访学、挂职锻炼。

    (三)加大后期资助

“博培计划”入选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予以奖励,对优秀科研成果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优秀成果出版资助计划,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辅导员专项经费用于辅导员科研资助、论文发表奖励等,支持辅导员开展德育前瞻性研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高校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博培计划”的重大意义,把辅导员队伍建设这一工作始终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将“博培计划”作为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

(二)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博培计划”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订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确保报名、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的规范有序,要坚持“事前公告,事后公示”的原则,严把入口,确保质量;各高校要引导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善于科学研究的优秀辅导员积极报考;鼓励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相关学科博士点的培养单位设立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研究方向;整合资源,探索跨校兼职博士生导师任职制度。

    (三)加强管理,注重指导

“博培计划”培养单位要根据市教委当年单列招生名额进行1:1配套,且在招生简章中体现单列计划,并确保招收校外辅导员比例不低于50%;各高校要加强对“博培计划”入选者的日常管理和生涯规划,有条件的高校可以为“博培计划”入选者配备“一对一”校内指导教师,引导他们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博培计划”是辅导员专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各高校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总结经验,在辅导员队伍中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队伍的职业素质和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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