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政法学院 “锦年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锦年奖”是上海政法学院面向全校学生设置的专项荣誉,是深入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旨在青年学生群体中挖掘先进事迹、树立各类榜样,发挥典型引领的育人功能,从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进一步形成“争做上政之星、不负锦绣年华”的校园氛围。根据《上海政法学院“锦年奖”评选办法》,现就学校2023年“锦年奖”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名额

“锦年奖”位列上海政法学院校级学生荣誉表彰序列的第三等级,下设八类子奖项,即军事训练之星、教学实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新增)、社区建设之星、社会实践之星、志愿服务之星、校园文化之星、学术之星(本科生为新增)。

2023年“锦年奖”参评范围、评选名额、评选时间、主管部门见下表

奖项

参评范围

评选限额

评选时间

主管部门

军事训练之星

参加军训的本科生

已颁奖

学生工作部

教学实习之星

参与暑期实习学生

主管部门已复核

教务处

社区建设之星

在校住宿学生

136

11-12

学生工作部

社会实践之星

参与社会实践学生

100

11-12

校团委

志愿服务之星

参与志愿服务学生

100

11-12

校团委

校园文化之星

参与校园文化学生

100

11-12

校团委

学术之星

研究生和本科生

9/研;

10/

11-12

主管部门已复核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学习进步之星

大二及以上本科生

80

11-12

学生工作部

 

二、评选方式

    除“军事训练之星”、“教学实习之星”、“学术之星(本科)”外,其余六个奖项由主管部门按既定时间节点牵头组织评选,评选结果经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后统一公布和表彰,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统一印制奖状(证书)。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

评选条件详见各主管部门届时发布的具体通知。

评选程序(操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上学工系统网申,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若有);

(二)院级初评:二级学院或部门单位组织民主评议,结合所提交材料展开初评,形成拟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系统上初审通过,按不同子项分别导出奖项汇总表加盖行政公章后报送各奖项主管部门;

(三)主管复审:各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形成评审报告,并在学工系统上审批通过。审批通过后,导出奖项汇总表加盖部门行政公章后报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

(四)校级审议: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汇总后行文报告,提交给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审批通过后,校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授予荣誉称号。

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址  http://student.shupl.edu.cn/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锦年奖”是统一的校级荣誉表彰奖项,评选“锦年奖”活动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一批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培育一批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的严肃工作。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锦年奖”获奖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各级公示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为扩大奖项覆盖面,同一年度的八个单项奖中,每人最多获评两项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评选、表彰等各个阶段,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典型事迹,树立可亲可学的“身边榜样”,努力扩大“锦年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影响。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傅瑾,办公地点:成德楼A302

 

附件:

1. 2023年“锦年奖”社区建设之星名额分配表

2. 2023年“锦年奖”社会实践之星名额分配表

3. 2023年“锦年奖”志愿服务之星名额分配表

4. 2023年“锦年奖”校园文化之星名额分配表

5. 2023年“锦年奖”学习进步之星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

           20231031

附件1

2023年“锦年奖”社区建设之星名额分配表


序号

楼号

名额

备注

1

1号楼

6


2

2号楼

5

刑司和警务学院

3

3号楼

6


4

4号楼

4


5

5号楼

3


6

6号楼

6


7

7号楼

7


8

12号楼

4


9

13号楼

6


10

15号楼

5

刑司学院

11

16号楼

3

警务学院

12

17号楼

3


13

18号楼

6

国际法学院

14

19号楼

6

经管学院

15

20号楼

6


16

21号楼

2


17

22号楼

6

法律学院

18

23号楼

4

法律学院

19

24号楼

4

政管学院

20

25号楼

4

经济法学院

21

26号楼

6

经济法学院

22

27号楼

6

政管学院

23

28号楼

12


24

29号楼

8


25

55号楼

2


26

学管会

6



合计

136



附件2

2023年“锦年奖”社会实践之星名额分配表

学院

名额

法律学院

12

经济法学院

10

国际法学院

9

刑事司法学院

7

警务学院

4

人工智能法学院

2

经济管理学院

17

政府管理学院

12

语言文化学院

7

上海纪录片学院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校学生会

4

校团委

5

党委宣传部(上政新媒体中心)

1

学工部(易班发展中心)

1

总计

100

 

 

 

 

 

 

 

 

 

 

 

 

 

 

 

 

 

 

 

 

 

 







附件3

2023年“锦年奖”志愿服务之星名额分配表

学院

名额

法律学院

12

经济法学院

10

国际法学院

9

刑事司法学院

7

警务学院

4

人工智能法学院

2

经济管理学院

17

政府管理学院

11

语言文化学院

8

上海纪录片学院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校学生会

3

校红十字会

2

校团委

3

党委宣传部(上政新媒体中心)

1

学工部(易班发展中心)

1

总计

100

 

 

 

 

 

 

 

 

 

 

 

 

 

 

 

 

 

 

 

 

 









附件4

2023年“锦年奖”校园文化之星名额分配表

学院

名额

法律学院

8

国际法学院

6

经济法学院

6

刑事司法学院

6

警务学院

4

人工智能法学院

2

经济管理学院

12

政府管理学院

8

语言文化学院

4

上海纪录片学院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社团管理部(社团活动)

4

党委宣传部(上政新媒体中心)

4

校体育部

4

学工部(易班发展中心)

4

校学生会

4

校大学生艺术指导中心

12

学工部(心理中心)

4

总计

100


 

附件5

2023年“锦年奖”学习进步之星名额分配表

学院

名额

法律学院

10

经济法学院

9

国际法学院

7

刑事司法学院

5

警务学院

4

人工智能法学院

2

经济管理学院

16

政府管理学院

11

语言文化学院

8

上海纪录片学院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总计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