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帮困资助管理办法》(沪政院学〔2023〕138号)规定,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对学校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含预科)学生进行冬令困难综合补助和火车票补贴的资金分配,现将拟资助名单发给二级学院予以院内公示,并将冬令困难综合补助和火车票补贴拟分配方案予以公布。
一、冬令困难综合补助:资助全体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本、预科学生。以被校级认定的经济困难等级,一般困难、比较困难、特别困难,按
1.大一新生(含预科),400元、600元和800元三个档次进行分配;
2.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原则上按照200元、400元和600元三个档次进行分配;学生若在2022-2023学年“思想素质测评”模块成绩优秀者,晋升一个档次;若“思想素质测评”模块成绩不合格者,下降一个档次,无档可降的学生取消本次资助。
二、火车票补贴:根据学校资金,按照经济困难学生住址区域远近进行分配。上海籍学生无该项资助。
1.浙江、江苏学生,补贴150元/人。
2.安徽、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山东、广东、福建学生,补贴250元/人。
3.其余地区的学生,补贴350元/人。
公示时间为11月15日——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生请向二级学院反映情况。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形成院级意见(书面)后,报送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