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1.当年在籍的本科生、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含博士后)。
2.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意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并在申报材料中有所体现。
3.今年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推荐当选的宝钢奖学金获奖学生名额总计14名,其中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确定推荐学生人选后,应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研)工部(处)学生资助奖励中心。
4.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产生宝钢奖学金校级推荐人1名,经公示后上报市教委。
5.市教委在完成材料初审后将择期举行现场评审,届时请学生携带所有证明材料至现场复核。
三、报送要求
1.被推荐学生需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表中“照片”请贴电子照片。同时需提交相关核心获奖证书电子版(含学术论文)(须与填表顺序一致,佐证材料不得超出十件);申报材料须以第三人称填写。
2.“学院评审意见”一栏,由院系初评通过后写明对候选学生准确、全面的评价性意见,把《评审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后,由学院领导亲自签名(不能用签名章),同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四栏意见(学院综合评价意见、学校评价意见、评审单位意见、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委员会意见)必须在一面纸上。再将《评审表》彩色扫描成PDF版。
3.推荐学院请于7月3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评审表》Word版、领导签字盖章的PDF版和学生佐证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名:学院+2026宝钢奖推荐)发送至资助邮箱。
凡逾期不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助邮箱:shuplxszz@163.com
联系人:孙晨语
电话:39225523
特此通知。
附件: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下发至二级学院)
学(研)工部(处)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