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学院聘任实习实践导师

发布者:陈昌洁发布时间:2021-01-14浏览次数:10

1030日,在社会实践与专业能力培养研讨会上,教务处副处长陈风光、学院副院长张可创教授、党总支书记连淑芳教授、党总支副书记陈娜副教授为与会单位嘉宾颁发导师聘书,正式聘任实践教学基地单位负责人为实习实践导师。

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新东苑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等21家合作单位的负责人受聘为实践导师,他们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努力在我校社会管理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等方面发挥作用,深化校企之间的产学研合作。

这一纸沉甸甸的聘书,是学院对实务部门实习实践指导工作的肯定,也寄托了学院对实务部门的的满满期待。希望今后双方单位实习实践工作的开展更加顺利!

社会管理学院

2018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