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确保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政府管理学院现决定开展国家安全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工作、国际事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增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我校国家安全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工作、国际事务研究生导师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
2.申请条件请查阅关于印发《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
3.申请人所从事的专业、学科及研究方向应与我校国家安全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工作、国际事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
4.申请人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校内导师)》(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校内导师)(附件3),《新申报硕士生导师科研情况汇总表(校内导师)》(附件4);《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5),《上海政法学院校外兼职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6),《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尽职情况表》(附件7)。
5.申请人需提交近三年来(2022.1.1—2025.1.1)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材料(其中专著只复印封面、目录和封底;科研项目复印项目批文或合同)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材料审核后,复印件留研究生处存档。
6.学位点初审申报材料后,由研究生处复审,最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确定新增硕士生导师名单。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于5月13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zfglxyjx@163.com,纸质材料同步提交A4-3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2025).docx
附件3: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2025).docx
附件5: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6:上海政法学院校外兼职导师信息汇总表(2025).xlsx
政府管理学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