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好项目第16期项目结项通知

时间:2015-10-09浏览:36

各相关部门:

上海政法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好项目(第16期)通过各单位申报、文明办审议、校精建委立项至今已达到规定的时间期限,现通知下列项目进行结项审查:

序号

项目名称

申请部门

资助等级(金额)

1

助人自助心连心,民族特色放光彩——少数民族学生融入适应及帮扶

社会管理学院

二级(3000元)

2

上海政法学院慈善爱心驿站——基于“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探索

学工办

二级(3000元)

3

“以我所学,服务社会”-携手上海彩虹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开展未成年人犯正当权益维护及公益帮扶项目

团委

三级(1500元)

4

爱国荣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外国语学院

三级(1500元)

5

“人人防灾、就在你我——上政大学生减防灾宣讲会进社区”

国际法学院

三级(1500元)

6

“金手指计划”志愿育人体系构建

高职学院

三级(1500元)

7

践行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进社区

研究生部

三级(1500元)

8

“仁孝之行,价值在心”——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主题实践活动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级(1500元)

 

一、结项要求:各项目负责人提供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结项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供相关活动的图片佐证文件(精选10张);制作一块展板(规格要求90厘米宽,120厘米高,宽包边,要有“上海政法学院精神文明好项目第16期”字样,底板见附件1);相关费用支出凭证。

二、时间节点:2015年10月23日下午3点前提交至党委宣传部,逾期不交视作审查不通过。联系人:江朵,联系电话39225116。

三、审查结果:对各项目进行评估,对不符合原先计划实施效果的项目责成改正,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对于结项合格项目党委宣传部将汇编成册,在各个平台进行展示。

 

 

  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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