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与规范知识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5-11-23浏览:41

各二级学院:

为了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水平,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决定举办上海政法学院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与规范知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上海政法学院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与规范知识大赛由教务处主办,刑事司法学院承办,旨在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二、参赛对象:

在校非毕业班学生(各学院人数要求详见附件2),要求参赛学生覆盖各学科、各年级。

三、比赛时间:

11月27日(周五) 11:50-13:00   (请提前15分钟入场)

四、比赛地点:

B4(具体考场安排详见附件2)

五、组织方法:

1.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由学院负责人整理参赛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1)。

2.请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将学院参赛人员信息表于11月23日前发送至刑事司法学院校园文化部邮箱:xsxywhb@126.com(来件请注明学院)

3.刑事司法学院校园文化部将于11月24日向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发放比赛用书,每院一本。

4.比赛试题库已上传至上海政法学院语言文字网(登录方式:校园网首页—语言文字网—资料下载—《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与规范知识自测题》http://yuyan.shupl.edu.cn/_s11/08/1d/c435a2077/page.psp),请各位参赛同学自行下载备考。

六、奖励及奖项:

1.此次大赛前450名优胜者进入决赛,每人可获得精美礼品一份。预赛中取各学院前10名计算学院团体总分,总分前三颁发荣誉证书。

2.决赛前10名为一等奖,11-30名为二等奖,31-100名为三等奖。获奖同学均颁发校级荣誉证书,证书可用于综合素质测评加分项。

七、其他事项:

如有疑问,请联系刑事司法学院校园文化部部长张思琦

联系电话:13524660948

附件:

 1.参赛人员信息表

 2.各二级学院参赛学生人数分配表及参赛教室安排


 

 

教 务 处

刑事司法学院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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