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部门申请物品搬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1-30浏览:41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物品搬运工作,为广大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后勤保障处通过外聘劳务人员为教职工在校园内物品搬运提供服务,部门有物品搬运需求的须提前2-3天向综合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请,以便及时安排。物品搬运申请表请从校园网后勤保障处网页表格下载处下载,纸质版需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后勤保障处求实楼111办公室综合服务科,该工作从2015年12月1日起开始。

特此通知! 

校后勤保障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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