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创新团队行动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6-03-08浏览:48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教育立德树人根本目标,聚焦上海教育综合改革,结合学校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本校学生工作研究的整体水平,增强育人决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学工部(处)决定开展2016年度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创新团队行动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二级学院学工负责人、在项目研究领域内已有显著成果的辅导员均可申报担任项目负责人;思政专业教师、专职辅导员和从事相关学生工作的管理者、研究者可作为项目参加人进行申报。

二、项目开展时间

2016年全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3月8日至3月14日。

(二)申报材料:各申报团队参照《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创新团队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纸制版一式三份上交思政科,电子版发32838578@qq.com。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项目立项:学生处将组织论证评审会,确定项目立项以及经费支持额度。

(二)项目过程管理:学生处将汇总各项目研究计划,协助推动、宣传报道,各承担团队应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开展校外调研及校内研讨,立足本校特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成果。

(三)项目中期检查:学生处于6月底组织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中期成果应形成部分学生群体可适用,并于下阶段可推广复制的机制或办法。

(四)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应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创新团队项目总结反馈表》,将成果材料(含图文、视频等资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结项评审。

联系人:印晓慧  联系方式:39225597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指南

2.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创新团队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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