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历生报名通知

时间:2016-03-24浏览:32

根据中国教育部文件(教外司来【2016】208号)通知,委托我校承担2016/2017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历生奖学金项目,现特发布该项目招生报名通知。

一、招生项目及条件

(一)项目名称

2016/2017年度自主招生中国政府奖学金中美人文交流专项学历生奖学金

(二)报名条件

1.名额不限,择优招收美国籍全日制硕士生、本科生。

2.不招收汉语类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学生,以及已经申请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种类奖学金的学生。

二、奖学金内容及标准:

1.奖学金为全额奖学金,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基本生活费。

2.奖学金生生活费按月发放,本科标准为2500人民币/人/月、硕士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人/月。

三、报名申请流程

(一)请该项目申请人于4月15日前登录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laihu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二)请该项目申请人于4月15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邮寄或直接递交至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进行审核:

1.奖学金申请表(网上报名生成);

2.经公证的最高级教育的学历证明;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4.《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原件(在本国检查);

5.本人确定的联系方式(中英文姓名,邮箱,电话号码),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提交。

三、报名申请受理截止日期

2016年4月15日。

四、录取

我校于4月26日前对所有报名申请该项目的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为被录取者制作《录取通知书》并办理“JW201表”。

于4月30日前将《录取通知书》、“JW201表”以及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报名申请材料整理上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由基金委在“JW201表”上加盖公章后,与《录取通知书》一并返回我校。

我校将“JW201表”与《录取通知书》原件寄送被录取学生本人,学生凭此二份文件在美国办理来华留学签证等相关手续。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联系人:刘子萌

电话:86-21-39225275

传真:86-21-39225295

邮箱:shupliso@126.com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邮编:201701‍‍ 

 

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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