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22浏览:35

    各学院:

    为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受理准备工作,履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职责和义务,按照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要求,针对生源地贷款学生,请各学院认真完成如下相关工作:

    一、办理“未在学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说明”  

    通知有续贷意向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于6月底前在学校网学生处网页下载并填写《未在学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说明》,填写后由辅导员确认签字,到学生处盖章。

    二、登录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并填写续贷声明

    在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学院做好宣传,组织有续贷意向的学生于6月底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并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要填写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和贷款意愿等信息。

    三、开展毕业确认

    组织生源地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应届毕业生,于6月底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毕业确认,确保每一名贷款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均完成毕业确认,更新联系方式,填写就业信息等。

    请各学院在时间结点之前,督促学生完成相关工作,以免延误学生续贷。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page.do?targetPage=/portal/Index.jsp

    联系人:滕春艳  电话:39225523  办公地点:主教108B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未在学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情况说明

 

                      学生处

                    2016年4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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