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4-25浏览:32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本科实验实训课程建设项目

(二)本科课程考核方式改革项目

(三)委托课题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能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和建设工作,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每位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与申报人曾经主持完成或在研的各级各类项目研究及建设主题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此次不得重复申报。

(五)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的人数一般应不少于3人,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

(六)其他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各类项目申报指南中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申报指南

各类项目具体申报及建设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将填好的项目《立项申请表》(请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别,在附件2、附件3中选择相应申请表填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文档交给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学秘书,由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

(二)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填写《2016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

(三)请各二级学院(部)于5月6日(周五)下班前,将汇总好的本部门各项目《立项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2016年度校级教学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集中交送到主教407A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yanping@shupl.edu.cn。

请各二级学院(部)及申报教师注意申报时间节点,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39225006。

五、项目评审

(一)教务处将对照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教务处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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