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政法学院2016年“谁的青春不奋斗”学生故事讲演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6-07-04浏览:29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国家和上海市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的青春风采,我校将开展主题为——“谁的青春不奋斗”学生故事讲演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与主题

活动口号: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

活动时间:2016年7月—2016年10月

二、活动组织

各学院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引导鼓励在校学生参与本次主题宣传活动,学院可以有重点地组织选拔赛。

三、活动形式

“谁的青春不奋斗”故事讲演大赛可由学生通过专访,挖掘和发现身边励志感人的故事,通过故事讲演的方式,展现本校受助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支持下,不畏困难、积极进取、奋发学习、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面貌。故事既可以讲自己,也可以说身边的同学。

四、具体安排与要求

1.各学院至少推荐1名选手参加校内选拔,于10月12日前全校范围内开展评选工作,并将材料上交给学生处。

2.一人演讲,亦可根据故事内容配以各类辅助形式。故事讲演比赛时间限定在6分钟以内。故事演讲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3.由参赛者讲述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成长历程,以及在受国家、学校资助过程中的感人事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各学院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他们的青春奋斗故事。

4.演讲主题必须保证真实属实;严禁剽窃,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活动评审与奖励

活动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并推选1名获奖选手参加全市比赛。

 

联系人:滕春艳;联系电话:39225523。

 

附件:2016年“谁的青春不奋斗”故事讲演推荐表

 

                                            学生处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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