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上海市高校法律案例分析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6-07-06浏览:32

法学教育是一门实践性、经验性强的学科,加强案例实训,有助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律人才。为了贯彻落实法学专业学生活用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原则,同时也为各位同学提供一个展示自己风采的平台,上海政法学院将承办由上海市教委主办的案例分析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上海市高校法学专业研究生。

二、主办单位

上海市教委

三、承办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四、活动时间

大赛淘汰阶段:本次大赛报名截止至2016年8月21日;案例分析报告投稿截止至2016年9月1日晚12时;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淘汰赛评审结果拟定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公布。

大赛决赛阶段:拟定于2016年10月中旬进行。

五、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采取自由组队或个人的方式参赛,填写参赛报名表(具体见附件二)及报名汇总表(具体见附件四),发送至并alfx_shupl2016@163.com。团队人数限制在2至5人,并选出一名负责人,负责与大赛组委会进行联络等工作。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报名成功,若在邮件发送后6小时内未收到回复,请联系本次大赛联络人。

六、案例内容

本次案例分析大赛涉及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四个方向,其中刑法、行政法各10个案例,民法、经济法各5个案例。具体案例内容见附件一。大赛淘汰阶段参赛选手从中自愿选取一个案例进行分析即可。大赛决赛阶段的案例见后续通知。

 七、比赛流程

 本次案例分析大赛将分为大赛淘汰阶段和大赛决赛阶段。

(一)大赛淘汰阶段

大赛淘汰阶段采取自选案例分析模式,各参赛队伍从通知所附案例中自由选取某一案例进行分析,在截稿日前将案例分析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三)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alfx_shupl2016@163.com。参赛作品请注明团队名称、学校、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淘汰赛参赛作品一经发送不得更改,且参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比赛作品收集完整之后将送至本次案例分析大赛专家评审组进行审阅、评定。2016年9月30日之前,评审组公布各参赛队伍成绩及排名,并从中取前20支参赛队伍(含个人)晋级决赛。承办方将初赛成绩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各参赛队伍主要负责人,并将初赛结果公布于指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二)大赛决赛阶段

决赛采用公共案例分析模式,每支参赛队伍需撰写公共案例分析报告,并以现场PPT演讲及答辩的形式展示其案例分析内容。承办方将于初赛结果揭晓后一周内,通知各决赛团队抽签决定各自的参赛案例,并告知各参赛队伍具体分析要求和决赛案例分析报告的截稿日期。决赛现场各团队按抽签顺序展示其公共案例分析,并接受评委的现场提问,进行答辩,每队总时间控制在8-10分钟之内,要求准备充分、表达清晰、着装整齐。评审团根据各参赛队伍的成果质量和现场表现,为各参赛队伍现场评分,确定最终名次并颁发奖品。

八、奖项设置

本次案例分析大赛淘汰赛阶段预收录案例分析报告100篇,承办方将从中择优收录至上政法律评论。决赛将角逐出一、二、三等奖及最佳个人风采奖等优秀奖项。

一等奖1名,证书+纪念品 

二等奖2名,证书+纪念品 

三等奖3名,证书+纪念品

优秀奖10名,证书+纪念品  

九、评分细则

本次法律案例分析大赛评审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基本原则,综合考量各参赛队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展示过程中的表现出的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能力、反应能力等。

   (一)淘汰赛评分细则:所有的案例分析报告将由大赛工作人员隐去学校,姓名等信息,进行编号后交由案例分析大赛评审组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分析视角:选取合适的切入点,从独特的视角对案例提出合理的观点;

2.分析框架: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层次分明、思维开阔、论证充分;

3.分析深度:深层挖掘案例,分析符合逻辑;

4.分析方法:运用合理、创新的分析方法展开分析;

5.分析结论:案件分析的结果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二) 决赛评分细则:

    1.案例分析报告评分(30%)

    以专家组评审成绩为主要依据,评审规则照淘汰赛阶段进行。

2.现场PPT演示(30%)

(1)衣着统一,谈吐文雅,行为大方

(2)论文结构严谨、形式新颖、分析透彻

(3)主讲人思维严密、观点明确、条理清晰

(4)团队协作分工情况(包括团队成员的协作能力,队长的领导力,团队对协作人员的培训及安排)

(5)现场辩驳能力

3.现场答辩(30%)

(1)反应灵敏、言简意赅、回答准确深刻

(2)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回答准确、简炼

(3)临场发挥沉着镇定,随机应变

(4)团队组建合理性、成员配合默契度

4.观众提问(10%)

(1)对观众及其他参赛队伍的提问解答流畅,思维清晰

(2)不得采用攻击性的语言针对观众或其他参赛者

十、其他事项

参赛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

交通方式:地铁9号线(佘山站下车),转乘沪陈线或松青线至野马浜下车。

食宿:承办方负责决赛参赛队伍的相关食宿问题。

联络人:朱垒   电话:18353150542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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