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5-2017年度“上海市花园单位”称号

时间:2018-09-13浏览:727

    经上海市绿化委员会批准,我校荣获“2015-2017年度上海市花园单位”称号。该项荣誉的获得是对我校年来校园绿化工作的肯定。

2014年,我校首次荣获“上海市花园单位”称号。2017年,根据沪绿委办《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上海市花园单位”创建评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精心筹备、认真组织,充分准备申报材料,经上海市绿化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我校进行现场检查评审,确定我校为2015-2017年度“上海市花园单位”。

多年来,学校非常重视校园环境的建设,一直按照全面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校园绿化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校园内已经形成大树环绕、灌木错落有致、四季花草陪衬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景观效果;构建了一个孔雀与天鹅共存的自然、和谐、健康、多元的校园生态环境;塑造了一个远近闻名的“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形象。

我校将以荣获“上海市花园单位”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环境格局,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努力使学校成为花园示范单位。

后勤保障处

201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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