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研究生教育教学与培养建设)部分类别补充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9-07-05浏览:1652

各有关学院、部门与相关教师:

根据学校2019年度“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实施总体安排,现就2019年度“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研究生教育教学与培养建设)部分类别补充申报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一)法学研究生海外高端讲座

(二)申报要求:能够组织法学研究生参加由海外知名专家主讲的讲座,申报人为相关二级学院(学院主要领导或学科负责人应当为项目负责人),优先支持可形成稳定交流的海外项目。结项时需提交参加该高端讲座的佐证材料(含邀请函、主讲专家个人信息、前期成果、讲座记录、讲座照片、讲座总结等)。

拟支持情况:拟支持2项,每项拟支持经费3万元。

二、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法学学科研究生培养与对接国家安全法治战略,应体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体现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内容。

(二)各申报项目建设应当以项目申报书的建设内容为准,原则上不能调整,请在申报时仔细论证;

(三)申报项目应当于20191130日前结项(结项验收表另行发布);

(四)项目验收时将对照申报书进行逐项比对,未达到要求的项目不能结项,申请结项时应当提交与申报书有关申报内容一致的结项材料及佐证材料;

(五)项目的经费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财务规定。

三、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填写附件:《上海政法学院“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研究生教育教学与培养建设)2019年度)项目申报书》,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于‍201978日(星期一)13:30前交至研究生处B1-301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yuanyuanshzf@163.com

联系人:袁远

联系电话:39227001

上海政法学院一流研究生教育建设工作小组(研究生处)

201974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研究生教育教学与培养建设)(2019年度)项目申报书.doc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