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时间:2019-10-16浏览:3291

各二级学院、部处: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要求,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的精神,体育部拟于近期开展2019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及测试安排

1.上体育课的学生由任课教师在体育课上测试,测试成绩既作为本学期体育课身体素质考试成绩,也作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2.无体育课学生按照附件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指定教师进行测试。测试时间由各班班长与指定教师联系后确定。请各班班长根据安排表中的信息联系老师。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同时请各二级学院填报附件中各班班长联系方式,并在10月20日前将班长联系方式电子版发至yangbeilei03@126.com。

3.对于不及格的学生,可予以一次补考,补考时间由测试教师与所测班级班长确定。

二、测试项目与测试方法

1.测试项目:

男生:1000米、5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身高、体重、肺活量、视力

女生:800米、5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身高、体重、肺活量、视力

注:加分项目:

男生:1000米、引体向上

女生:800米、仰卧起坐

2.测试方法:

由教师带领自己班级进行测试,均用仪器进行测试。

3.测试地点

1)50m、800m、1000m、引体向上在田径场。

2)其余项目在比赛馆。

三、测试时间:

10月28日-11月15

四、相关政策

1.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要求,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2.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校卫生科同意,体育部核准(体育部网站文档下载栏下载),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五、注意事项:

1.测试学生必须携带有照片的有效证件和学生证(一卡通用于录入测试成绩),未带齐证件者不准参加测试。

2.测试者需穿运动服、运动鞋。

3.测试者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有所了解,不能参加剧烈运动者填写《免于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申请表》由校医院签字后交由负责测试老师。

4.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刘海棠(13585952444)。

六、组织监督

1.无体育课程班级由体育部指定体育教师包干负责,实行责任制,各班班长和体育委员协助开展工作。

2.有体育课班级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为避免场地器材冲突,各教研室要进行协调错开测试项目。

3.体育部将组织巡查和抽查,对测试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并追责。

  

附件:

2019体测分班信息.xlsx

体育部、教务处

2019年10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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