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05-11浏览:459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了进一步发挥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的培育功能,为国家社科项目、教育部、司法部及上海市哲社项目申报打好基础,现根据《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启动2020年度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并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岗在编、有志于从事科研的教学科研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申请者年龄必须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通过当年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对所申请项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预期目标,且对所申请项目已经具有相应的初步研究成果;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项目额度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为一万五千元。

三、申报要求

(一)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再申报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者不得与校外人员合作申请本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项目以及校级课题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有历年来学校科研项目未结项的不能参加本次申报(以取得结项通知书为结项依据)。

(四)原则上不支持教授申报本项目。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

(一)拟申报人与科研处取得联系,须提供本人姓名、手机号码和工号信息。

(二)获得账号,登录申报系统。

(三)申报系统网址:http://s3.rd12580.com:9001/11835/login

(四)联系人:穆丽丽,联系电话:39225077  18939950092(微信号同手机号)。

(五)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5月31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研究周期与结项形式要求

(一)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到科研处签署项目立项协议书。

(二)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三)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为培育项目,项目获取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四)拟以系列论文形式结项,结项成果材料必须含有项目研究期间发表于CSSCI期刊(包括来源期刊和扩展版)论文至少一篇(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我校)。须有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申报材料。

(五)以本项目为基础申报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免于结项考核(但仍需提交结项材料)。

科研处

2020年5月11日

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易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上海政法学院).docx  

窗体顶端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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