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民政专项课题公开招标的通知

时间:2020-05-20浏览:60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2020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民政专项课题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目录

1.民政标准体系研究

2.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研究

3.健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政服务体系研究

4.社会救助需求综合评估体系研究

5.“十四五”智慧养老应用场景研究

6.家庭监护状况和监护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7.城市康复辅具产业创新指数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单位或个人。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想为指导,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工作,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配套支持。

(二)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三)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四)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上海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四、投标程序

(一)申报期限:2020年5月18日至5月27日(周三)。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有关课题指南和填表说明,《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各一式11份),须打印填表;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申请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5月27日下班前将纸质版送至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shupl@163.com。

由科研处统一报送,材料不全者不予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郗培植

电话:39225172   办公室:求实楼205

五、评标程序

(一)申报受理后,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二)中标结果将于2020年6月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和“上海民政”(mzj.sh.gov.cn)公布。

六、课题进度要求

(一)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到《课题立项通知书》起15日内,须填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民政专项课题)》,并提交详细研究提纲和具体实施计划。

(二)研究中期,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三)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于2020年10月底向招标单位提交研究报告,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须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成果摘要。

(四)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或个人作2至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人民币5万元。

特此通知。

 

附件:2020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民政专项课题指南

一、民政标准体系研究

招标指南: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快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以高标准促进高质量发展。

上海民政一直以来坚持用高标准引领,发挥在全国民政的“排头兵、先行者和制高点”作用。但标准体系不够完善,特别是提升民政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兼顾更多群众需求的标准缺失、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需要结合民政“5+1”工作体系,研究和编制适应各项民政业务发展需求、可持续改进的标准体系,增强民政各类标准的有效供给;同时,明确标准研制清单和推进时间表,确保各类民政标准制修定工作有序开展,使本市民政的标准体系和政策体系相互衔接,形成有益补充。

本课题重点围绕以下3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1.本市民政标准化工作领域;

2.本市民政标准体系的框架结构、标准层次以及标准明细;

3.完善本市民政标准体系的技术路径和实施计划。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20年8月底,提交课题研究初稿。

2.2020年10月底,进行结题验收,进行结题评审。

二、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研究

招标指南: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自2019年5月1日起,《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加快构建“9+1”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即将实现,并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之际,迫切需要研究相对贫困的内涵外延、发生机制,形成上海解决相对贫困的政策措施,为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提供兜底保障。

本课题重点围绕以下4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1.梳理国内外有关相对贫困的法规措施、经验案例;

2.结合上海实际,界定相对贫困概念;

3.分析相对贫困的表现形式、发生机制、作用因素;

4.提出上海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思路对策。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20年8月底,提交课题研究初稿。

2.2020年10月底,进行结题验收,进行结题评审。

三、健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政服务体系研究

招标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集中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民政服务是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为高质量编制和实施上海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需要进一步做好总结研究,着力健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政服务体系,体现上海标准、上海温度、上海特色。

本课题重点围绕以下4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1.总结“十三五”上海民政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2.按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要求,提出民政服务体系的框架和指标;

3.分析健全民政服务体系重点、难点、创新点;

4.提出“十四五”时期上海健全民政服务体系措施建议。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20年8月底,提交课题研究初稿。

2.2020年10月底,进行结题验收,进行结题评审。

四、社会救助需求综合评估体系研究

招标指南:2020年,中国将打赢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救助的内涵和功能要不断提升,对困难群众的个性化需求要更加关注,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要更加精准、更加综合,不仅要满足困难群众物质上的匮乏,做到“贫有所救”,还要关注到能力不足、机会缺失等问题,注重建设预防型、发展型救助服务体系,做到“弱有所扶”。探索开展社会救助需求综合评估,形成有效的评估体系,完善评估机制,强化评估应用,对于进一步精准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课题重点围绕以下4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1.研究社会救助需求评估的现状,开展不同国家和地区社会救助需求评估对比研究,厘清发展方向。

2.制定社会救助需求评估指标体系。科学研究困难群众需求的评估维度,建立涵盖经济状况、身体状况、社会支持系统、个人能力发展等内容的多维度的指标体系,科学划分困难等级。

3.设计社会救助需求评估的程序及方式。调查现有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研究社会救助需求评估嵌入现有流程的方式,结合“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等设计工作流程。

4.社会救助需求评估的应用。重点研究社会救助需求评估在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中的应用及救助管理部门合作机制的建立。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20年8月底,提交课题研究初稿。

2.2020年10月底,进行结题验收,进行结题评审。

五、“十四五”智慧养老应用场景研究

招标指南:近年来,本市将“智慧养老”作为养老服务全面升级的新引擎、新动能,作为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但总体来看,本市智慧养老还处于起步阶段,往往出现“重技术、轻需求”、“重产品、轻服务”、“重概念、轻场景”、叫好不叫座的现象。从需求方看,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中,无论是老人、家属还是社区、机构,都还存在不少养老服务的痛点,迫切希望能利用智慧养老的技术、理念、产品和服务来解决。从供给方看,部分已投入市场的产品或性能不稳定,或价格偏高,或缺少后续服务,往往“昙花一现”或束之高阁。为解决上述问题,“十四五”智慧养老应用场景研究迫在眉睫。

本课题重点围绕以下3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1.研究梳理本市智慧养老的发展现状、应用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

2.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本市智慧养老主要应用场景,提出新的不少于40个的应用场景,引导本市以及国内外智慧养老企业积极开发解决方案和优秀产品,破解供需对接瓶颈,加速推进养老服务能力提升,提高老年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3.研究提出后续支持智慧养老场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措施和意见建议。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20年8月底,提交课题研究初稿。

2.2020年10月底,进行结题验收,进行结题评审。

六、家庭监护状况和监护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研究

招标指南:近年来,国家监护制度逐步确立,正在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将对国家监护的内容予以明确,同时强调各级政府应当提供家庭监护监督和支持,采取措施监督家庭监护状况。《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7〕32号)和市民政局联合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制定发布的《上海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操作规程》(沪民规〔2018〕14号),均提出政府部门应针对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侵害陷入困境儿童的家庭处境、监护情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在工作实践中,政府部门为监护能力不足以及监护行为不当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支持和矫正的情形也逐渐增多。在此过程中,对家庭监护状况的监测和对监护能力的评估已成为关键前提和重要环节,并将作为国家监护干预的参考指标,迫切需要尽快开展研究,为政府相关部门公正、恰当地开展监护干预提供依据。

本课题重点围绕以下3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1.研究分析家庭监护状况和监护能力评估的发展现状,开展不同国家和地区家庭监护状况和监护能力评估的比较分析;

2.加强家庭监护状况和监护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分析家庭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主要因素、变量及其对应关系,提出评估指标,注重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

3.适时开展评估指标的实验与初步测评,为后续形成家庭监护状况和监护能力评估标准及事务性操作流程提供框架指引。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20年8月底,提交课题研究初稿。

2.2020年10月底,进行结题验收,进行结题评审。

七、城市康复辅具产业创新指数研究

招标指南: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7〕64号)精神,要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以人才为根本、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支撑、以科技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局面,提高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创新能力。目前,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科技含量不高,拥有自主产权的产品不多,中低端产品多,高端产品主要被国外公司垄断;劳动密集型产品多,资本科技密集型产品少。产业基础薄弱,产业规模跟需求量不相称,产业链条不完整,缺乏核心技术。因此,需要对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情况进行分析,明细产业环境,针对产业创新的难点、痛点,形成体系化、可量化的产业创新评价体系。

本课题重点围绕以下4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1.调研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情况;

2.分析本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3.总结国内外特大型城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经验;

4.提出本市康复辅具产业创新指数的构成要素。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20年8月底,提交课题研究初稿。

2.2020年10月底,进行结题验收,进行结题评审。


附件:民政专项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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