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31浏览:2093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2019-2020学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计划下达给各学院,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组织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ms.shupl.edu.cn/),申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学院内先行初评,对拟上报学生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内上报推荐名单并导出院级汇总表加盖学院行政章,于9月28日13:00前报送学工部资助奖励中心。学生无需打印出个人申请表。

注意:本校2020年秋季学期发生学院或专业变动的学生,如:转专业、卓越班中期选拔和2019级法学(海外安全管理试点班)的学生在原学院申请与审核,并请该类学生延后至9月19、20日进行上网申请。

请各学院参照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按照既定的比例和金额,统一评审标准,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9-2020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表.doc

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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