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政法学院“锦年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0-11浏览:1119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锦年奖”是上海政法学院面向全校学生设置的专项荣誉,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旨在青年学生群体中挖掘先进事迹、树立各类榜样,发挥典型引领的育人功能,从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进一步形成“争做上政之星、不负锦绣年华”的校园氛围。根据《上海政法学院锦年奖评选办法》,现就学校2020年“锦年奖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名额

锦年奖”位列上海政法学院校级学生荣誉表彰序列的第三等级,下设七类奖项,即军事训练之星(原军训优秀学员)、教学实习之星(原优秀实习生)、社区建设之星(原社区积极分子)、社会实践之星、志愿服务之星、校园文化之星、研究生学术之星。

2020年“锦年奖”参评范围、评选名额、评选时间、主管部门见下表

奖项

参评范围

评选限额

评选时间

主管部门

军事训练之星

参加军训的本科生

250

2020年军训期间

学生工作部

教学实习之星

参与暑期实习学生

357

20209-10

教务处

社区建设之星

在校住宿学生

90

202011-12

学生工作部

社会实践之星

参与社会实践学生

50

202011-12

校团委

志愿服务之星

参与志愿服务学生

50

202011-12

校团委

校园文化之星

参与校园文化学生

50

202011-12

校团委

研究生学术之星

在校研究生

9-10

202011-12

学生工作部

二、评选方式

除“军事训练之星”在今年暑期军训中团部已产生238名获奖学生外,其余六项奖项主管部门按奖项既定时间节点牵头组织评选,评选结果经学生工作党委审批后统一公布和表彰,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统一印制奖状(证书)。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

详见各主管部门届时发布的具体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锦年奖”是学校学工党委领导下产生的重要校级荣誉表彰奖项评选“锦年奖”活动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一批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培育一批贴近实际、行之有效、感染力强的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的严肃工作。各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锦年奖”获奖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开展评选活动,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各级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所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为扩大奖项覆盖面,同一年度的七个单项奖中,每人最多获评两项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评选、表彰等各个阶段,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典型事迹,树立可亲可学的“身边榜样”,努力扩大“锦年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影响。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党委

20201010


附件1

2020年“锦年奖”社区建设之星名额分配表

楼号

评选名额

备注

1号楼

/

2020级新生

2号楼

3

刑司警务学院

3号楼

3


4号楼

2


5号楼

6


6号楼

4


7号楼

5


8号楼

5


12号楼

/

2020级新生

13号楼

4

经管学院

14号楼

4

经管学院

15号楼

4

刑司警务学院

17号楼

5


18号楼

5

国际法学院

19号楼

2

经济管理学院

20号楼

2

经济管理学院

22号楼

2

法律学院

23号楼

4

法律学院

24号楼

4

政府管理学院

25号楼

4

经济法学院

26号楼

4

经济法学院

27号楼

3

政府管理学院

28号楼

6


29号楼

5


51—55号楼

1

52#纪录片

学管会

3


总计

90


附件2

2020年“锦年奖”社会实践之星名额分配表

学院

名额

法律学院

7

国际法学院

6

经济法学院

6

刑事司法学院

4

警务学院

1

经济管理学院

10

政府管理学院

8

语言文化学院

4

上海纪录片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校团委

1

总计

50


附件3

2020年“锦年奖”志愿服务之星名额分配表

学院

名额

法律学院

7

经济法学院

6

国际法学院

6

刑事司法学院

4

警务学院

1

经济管理学院

10

政府管理学院

8

语言文化学院

4

上海纪录片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校青年志愿者总队

1

总计

50


附件4

2020年“锦年奖”校园文化之星名额分配表

学院

名额

法律学院

4

国际法学院

3

经济法学院

3

刑事司法学院

3

警务学院

2

经济管理学院

6

政府管理学院

4

语言文化学院

2

上海纪录片学院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社团管理部(社团活动)

4

党委宣传部(野马浜小精灵)

2

校体育部

2

学工部(易班发展中心)

2

校学生会

3

校大学生艺术指导中心

4

学工部(心理中心)

2

总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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