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0-2021学年本科(含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国家助学金拟分配方案公示

时间:2020-11-03浏览:659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2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3号)文件要求,结合《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和《上海政法学院本科生帮困资助管理办法》,我校开展了2020-2021学年本科(含预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其后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将国家助学金拟分配方案予以公布。

一、2020-2021学年上级核拨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总人数为1106人,家庭经济困难预科生总人数为43人。通过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由各二级学院在院内进行公布,并可在学工部学生资助奖励中心公告栏(主教B108)查看。

二、根据校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等级结果,2020-2021学年我校本科(含预科)学生国家助学金档次,拟分配如下:

1.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350//月。

2.被认定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给予300//月。

3.被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给予250//月。

公示时间为112日—1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二级学院反映情况或通过书面形式据实将情况发送至资助邮箱:shuplxszz@163.com

联系人:龙洁(困难认定)、傅瑾(国家助学金);

地点:主教108B

电话:39225041(困难认定)、39225523(国家助学金)。

学生工作部

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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