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在我校举办

时间:2020-11-21浏览:1658

为推动“一带一路”问题的深入研究,聚焦“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及实务合作,第三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于1120日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办。本次论坛由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交流合作基地、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主办,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承办。

本次论坛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为主题,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聚焦“一带一路”与上海合作组织、“一带一路”经贸规则构建与创新、“一带一路”数据跨境流动与数据安全、上合组织区域经贸合作风险防范与法律服务等议题。来自司法部、上海市司法局、“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北京仲裁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等机构,上海司法智库学会、清华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海关学院等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以及上海数据交易中心、武汉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潘牧天主持。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会长刘晓红出席会议并致辞。

施伟东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企业开展海外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面临着市场准入、知识产权、投资保护、金融交易、环境问题等多方面法律风险,作为社会治理和全球治理最可靠最有效的方式,法治已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共同追求。“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法律先行,无论是贸易、金融、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反恐安全合作,还是司法协助、环境保护、劳工标准等,都离不开法律服务。只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才能确保“一带一路”建设的长期稳定发展。施伟东表示,此次论坛汇集了众多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人物、法律界同仁,要以此为契机,广纳真知灼见,广聚学术资源,为未来学术研究寻求新思路、拓展新途径。

刘晓红代表上海政法学院对本次“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的胜利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向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刘晓红表示,“一带一路”倡议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以来已经走过七个年头,期间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与积极反响。“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贸易、融资、能源等各个方面。因此,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不仅需要政治经济等解决方案,更加需要法律解决方案。司法行政部门和广大律师、科研工作者也应紧紧围绕重点与服务载体,拓展服务平台,努力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今年我校张继红团队出版的《“一带一路”法律研究》是一个开端,我校将继续以思想交流为引领,以实务合作为依托,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多的解决思路和智力支持。

本次会议主旨发言环节由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教授主持,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尹雪梅,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言浩,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龚柏华,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何志鹏分别就“大力加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工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服务国家战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带一路’国际经贸争端预防与解决”“‘一带一路’的国际法建制意义”发表了主旨演讲。

论坛设四个分会场,围绕“一带一路”与上海合作组织、“一带一路”经贸规则构建与创新、“一带一路”数据跨境流动与数据安全、上合组织区域经贸合作风险防范与法律服务的议题,与会专家、学者展开了深入研讨。

闭幕式由上海政法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学科建设办主任石其宝主持。各分论坛代表进行了发言。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胡戎恩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

本次会议集中了“一带一路”法律研究领域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智慧,为深入开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贡献了有价值的建议和思考,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更好的智力支持。(董奕玮、袁星撰稿 郭杨、马伯尧、王巧稚摄影)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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