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0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12-15浏览:857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广大教职工:

为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宣传本市教育系统及社会各界的先进人物,热情讴歌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积极推进创新人才的培养,积极倡导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市文明办、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的指导下,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上海教育电视台和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继续共同举办“2020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主办单位

上海教育报刊总社

上海教育电视台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3.承办媒体

《上海教育》杂志

上海教育电视台新闻中心

东方教育时报

上海教育新闻网

“第一教育”新媒体

“上海教育电视台”新媒体

4.媒体支持单位

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网、劳动报、青年报、新闻晨报、澎湃新闻、易班网、上海学习网

5.评选活动办公室

“2020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上海教育》杂志编辑部

“2020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颁奖办公室:

上海教育电视台新闻中心

二、评选对象

1.本市教育系统一线师生员工。

2.对上海教育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影响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评选条件

1.参评者本年度在教育领域做出了突出贡献,对全国及上海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或在教育的某一方面开展了富有探索性、建设性意义的特色工作,并产生了良好社会影响。

2.参评者事迹在本年度受到各类公共媒体(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新媒体等)的广泛关注和公开报道。

四、推荐办法

(一)推荐部门、推荐者、自荐者填写“2020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推荐表。(见附件)

(二)提供被推荐者当年度公开媒体刊播过的新闻原件或视频光盘、文字复印(制)件。

(三)推荐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

请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求实楼309,联系人:李纬明;电话:39225100)。同时,请将推荐表电子版(无盖章亦可)、被推荐人清晰的单人正面工作或生活照(1M以上)及相关文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3466723@qq.com。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奖项为:

1.“2020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奖”(10个)

2.“2020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提名奖”(10个)

3.“2020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记者报道奖”(10个)

4.“2020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组织推荐奖”(10个)

六、表彰奖励

主办单位拟于2021年3月31日前举行“2020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颁奖电视主题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调整。

上海教育报刊总社

上海教育电视台

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

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2020上海教育年度新闻人物”候选人推荐表.docx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