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0-12-21浏览:670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对2016-2019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各类专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为配合做好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材料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详见附件1各项内容,并提供相关阶段性成果复印件。

注意:表内填写的成果应为2020年度的成果(2020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成果),如填写2020年之前的成果将被退回重新填写。

2.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填写《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2)。

二、提交材料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12月25日前将填写完毕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并将完成个人签章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及相关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至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办公室:求实楼204室

联系电话:39225085;电子邮箱:kyshupl@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doc

附件2: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xls

科研处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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