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1-02-22浏览:1021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围绕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理论研究,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了《2021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度课题申报公告已发布,为做好该类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申报人范围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检察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可申报,鼓励检校之间、东西部检察机关之间联合申报。

二、申报限制

1.已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没有申报资格。

2.已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等项目的课题组不得以相似题目重复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3.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厅级以上行政职务;其他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相关职业经历或法学博士学位。

三、立项原则

申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应着眼于推进检察理论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和针对性,贴近检察实践。自拟题目与参考选题同等对待。课题评审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论证质量择优立项。

四、项目类型

本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重大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重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鼓励自筹经费申报课题。

、参考选题

2021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参考选题如下(共50项):

重大课题(2项)

1.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2.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研究

重点课题(17项)

1.民法典实施与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2.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平安中国建设研究

3.健全检察环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惩防机制研究

4.犯罪结构变化与“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的贯彻落实

5.检察办案监督的司法政策研究

6.法治监督体系中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关系研究

7.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立法研究

8.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机制研究

9.涉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追诉标准研究

10.网络犯罪涉外法治研究

11.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研究

12.行政检察办案监督促进诉源治理研究

13.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研究

14.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研究

15.域外检察职能比较研究

16.域外检侦关系比较研究

17.以“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为核心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研究

一般课题(31项)

1.检察机关打击洗钱犯罪研究

2.知识产权检察新型办案组织与办案机制研究

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研究

4.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规范化研究

5.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规范化研究

6.非羁押智能监管措施应用研究

7.认罪认罚案件抗诉标准研究

8.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9.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研究

10.网络服务提供者保护个人信息责任边界研究

11.流量造假行为的刑法规制

12.网络犯罪证明模式研究

13.新型技术应用于司法实践的证据效力和规则

14.新型网络黑灰产活动的犯罪化研究

15.网络技术服务行为的刑事风险研究

16.网络直播平台推广活动的刑事风险研究

17.自动驾驶的刑事风险研究

18.侵犯商业秘密犯罪问题研究——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背景

19.民法典实施与民事检察类案监督机制研究

20.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弱势群体保护研究

21.食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22.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研究

23.检察公开听证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

24.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研究

25.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监控智能化机制研究

26.检察官逐级遴选配套机制研究

27.检察案例库建设与应用研究

28.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设置和职能配置研究

29.新时期检察区域协作机制研究

30.基层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实证研究

31.军事检察院办案问题研究

我校申报安排

1.课题申请人请下载并填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课题申请书表格可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spp.gov.cn中的“理论研究”目录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文档结尾处点击下载)。

2.课题申请表电子版须4月5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为2021年课题申报:申报课题名称-上海政法学院-申请人姓名通过学校审核的申请人,请于4月8日前将预算通过财务审核并加盖财务印章的申请书一式3份提交至科研处。

3.申报的课题名称表述应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具体申报和评审程序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取得联系。

联系人:邹家珉;     

办公室:求实楼204室;

联系电话:39225085,18016373632;

邮箱:kyshupl@163.com。

 

附件1: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管理办法.docx

 科研处

2021年2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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