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巡察组巡察法律学院党总支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1-04-08浏览:554

根据学校党委第二轮校内巡察工作部署,4月6日下午,校党委巡察组赴法律学院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潘牧天,校党委巡察组组长胡冠时及巡察组成员出席动员会,法律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员工、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潘牧天代表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讲话中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为法律学院的发展提供助力;三要加强协作配合,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整改落实为目标,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切实有效完成本次巡察任务。

会上,胡冠时作动员讲话,阐述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重点内容、方式方法和工作安排,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明确巡察任务、巡察重点,认真做好巡察工作安排;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协调配合,全面完成好学校党委交办的政治任务。她强调,本次巡察要充分落实中央巡视巡察工作的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巡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律学院党组织的优势和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共同促进坚持办学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法律学院党总支书记文立月代表学院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表态发言,法律学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的部署和巡察组的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坚决把思想统一到贯彻校党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严守纪律规矩,全力配合和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全力配合和保障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校党委巡察组对法律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法律学院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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