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民政专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1-04-30浏览:1759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及相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十四五”上海民政事业顺利开局,现将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民政专项课题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目录

(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对民政工作新要求研究

(二)新时代上海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研究

(三)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研究

(四)养老机构成本规制研究

(五)养老服务体系“一网统管”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单位或个人。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工作,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配套支持。

(二)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3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三)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四)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上海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期限:2021年5月6日至5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fzzx.sh.gov.cn)——“项目申报”栏目——“决策咨询研究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三)申报步骤:

1)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我校注册已完成

2)申请人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

3)申请人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4)申请人所在单位完成网上审核。

五、评标程序

(一)申报受理后,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二)中标结果将于2021年6月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fzzx.sh.gov.cn)公布。

六、课题进度要求

(一)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到《课题立项通知书》后,与上海市民政局和上海市民政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中心签订《上海市民政局科研课题协议书》。

(二)研究中期,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三)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于2021年10月底向招标单位提交研究报告,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须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成果摘要。

(四)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或个人作2至3次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人民币5万元。

八、联系方式

(一)项目委托方联系部门

办理部门:上海市民政局新闻宣传处(研究室)、上海市民政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中心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88号311室(上海市民政科学研究中心,邮编:200011)

联系人及电话:上海市民政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中心姜老师,021-63699606转353上海市民政局新闻宣传处(研究室)肖老师,021-23111608

电子信箱:shmzkyzx@126.com

校内联系部门

联系人:郗培植   联系方式:021-39225172

办理部门:求实楼205

附件:2021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民政专项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21年4月30日


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民政专项课题指南

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对民政工作新要求研究

招标指南:民政工作涵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婚姻殡葬管理等诸多方面。习近平同志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上海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按照全人口民政、全区域民政的工作要求,到2025年实现上海基本民生保障均等优质、基层社会治理有序活力,基本社会服务完备高效的发展目标。本课题要求立足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深入分析 “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提出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本课题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1.深入分析人民城市理念对民政工作发展在价值层面的指导意义;

2.深入分析全人口民政、全区域民政工作要求的具体内涵,深入分析“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3.提出增强民政为民服务能力,更好履行民政服务职责的工作建议。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21年8月底,提交课题研究初稿。

2.2021年10月底,进行结题验收,进行结题评审。

二、新时代上海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研究

招标指南: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构成新时期民政社会福利体系的主要内容。《上海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建设多层次、普惠型、高品质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健全基本服务制度、优化供给结构、推进产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推进区域合作等方面工作任务。本课题要求立足上海实际,深入分析上海社会福利体系发展情况、发展要求、存在问题和发展任务。

本课题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1.深入分析和评估上海社会福利体系发展基本情况、基本成就和发展阶段;

2.全面分析“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上海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面临形势和要求;

3.系统梳理“十四五”时期上海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落实途径。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21年8月底,提交课题研究初稿。

2.2021年10月底,进行结题验收,进行结题评审。

三、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研究

招标指南:社会救助是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兜底性制度安排,关系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体现社会爱心温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现沉默的少数困难群众,推动“人找政策”转为“政策找人”,将困难群众与救助政策、救助资源精准对接、有效链接,让群众找得到救助政策、享受得到救助政策,有利于实现应保尽保,不落一户,做到弱有众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切实织密兜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本课题重点围绕以下3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1.梳理总结国内外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现状。

2.研究设计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的实现途径、开展方式以及与现有社会救助体制的嵌入问题,重点研究现代信息手段技术主动发现困难群众的应用场景。

3.提出上海建立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的思路对策。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21年8月底,提交课题研究初稿。

2.2021年10月底,进行结题验收,进行结题评审。

四、养老机构成本规制研究

招标指南:成本规制是公共服务行业财政预算管理的基础,也是科学实施价格调整的关键环节。我国和上海市已经制定了部分公共服务行业的成本规制方面的文件,但养老机构行业成本规制尚处于空白。《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制定和调整服务收费应以成本为基础,对保基本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应按规定开展成本调查。养老机构成本规制对政府科学、合理地调控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维护入住老年人权益、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成本开支和收费管理等都有重要的意义,也是建立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动态调整机制的关键。

本课题重点研究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养老机构制定和实施成本规制的意义

2.养老机构成本范围和成本构成

3.不同类型养老机构成本差异性分析

4.养老机构成本测算、审核、控制与评价的方法

5.《养老机构成本规制办法》的框架建议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21年8月底,提交课题研究初稿。

2.2021年10月底,进行结题验收,进行结题评审。

五、养老服务体系“一网统管”研究

招标指南:“一网统管”是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牛鼻子”工程。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的决策部署,有必要在上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持续深化推进“一网统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本课题旨在紧扣“一屏观天下、一网管全城”的目标,结合上海超大城市和深度老龄化下的养老服务实际,分析养老服务智能监管需求,研究城市数字化转型下的养老服务数字治理新理念与新方法,提出基于“一网统管”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思路、推进策略和具体举措。

本课题重点研究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上海作为超大城市和深度老龄化地区养老服务监管的特点和难点;

2.上海养老服务体系智能化监管的现状和通过“一网统管”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3.上海其他民生重点领域推进“一网统管”的经验做法和发展趋势;

4.上海推进养老服务体系“一网统管”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5.具体措施和政策建议。

研究实施进度与要求:

1.2021年8月底,提交课题研究初稿。

2.2021年10月底,进行结题验收,进行结题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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