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通知

时间:2022-03-17浏览:715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研究院(所、中心)、基地及相关教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开始申报。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宗旨

《成果文库》旨在打造国家级高端学术品牌,集中推出反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反映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体现相关学科领域最高水准的学术力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鼓励广大专家学者以优良学风打造更多学术精品,推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体现正确价值导向、学术导向,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和前沿性,对推动理论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学术建设有重要意义;符合学术规范,注重思想性、学术性和可读性相统一,内容厚重、文质兼美、文风朴实。

2.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3.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原则上应为“良好”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3年(含)以上,且内容有重大修改,与原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30%

4.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见附件)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5.申报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

6.申报成果作者所在单位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

7.同一成果申报人不能超过2人,且第一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一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申报程序

1.申报成果须通过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申报。校申报需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为单位统一上报。

2.各申请人请按如下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科研处:

如下时间为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暂定,如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新要求,将根据330日前提交的申报信息逐一通知。

1提交申报信息截止330

因成果文库实行限额申报,拟参与申报的教师,请于330日前将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详见附件1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不提交申报信息导致错过校内遴选的,视为放弃申报。

2)校内遴选(待补充通知)

待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限额和截止时间通知后补充通知。

3)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暂定截止415日)

各申请人请于415日前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内含成果概要活页)及与申请书内容一致的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4)提交最终申报材料(暂定截止420日)

通过学校遴选和审核的申请人请于420日前按如下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纸质版《申请书》不含成果概要活页,需完成出版机构签字和盖章一式4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果打印稿5套,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活页一式5份,A4纸打印。

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等级等关键信息。

申报材料需一并提交电子版文件,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并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材料不予退回。

申报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报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凡在申报和评审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还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评审工作

《成果文库》评审严格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程序包括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公示等。

、资助表彰

入选成果没有受到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申报人没有承担任何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不含特别委托项目),将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相当;已受到教育部重大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或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资助的,不再资助研究经费。本年度《成果文库》每个学科拟入选1-2部,申报数量多的学科拟入选3-4部,总数控制在70部左右,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公开表彰,并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统一资助出版,具体事宜按入选通知要求办理。

、其他事项

1.《成果文库》原则上每两年评选一次。

2.学校科研处联系人

联系人:邹家珉;

联系电话:39225085

邮箱:kyshupl@163.com


附件1.《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xls

附件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doc

附件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4. 指定申报出版机构名单.docx

附件5. 指定推荐出版机构名单.docx

科研处

202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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