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专项奖学金量化评分标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项奖学金量化评分标准

 

考评项目

奖项

得分

说明

(全部材料均须符合时间范围要求,以落款时间为准)

基础奖学金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

特等奖

12

 

同一学年度,只能取其一

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5

 

 

 

 

 

 

 

 

 

 

 

 

 

其他荣誉

国家级

一、二、三等

4

 

创新创业类项目,立项按最高分的 2/5计算, 结项按照最高计算; 团体项目减半加分,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

优秀

3

市级

一、二、三等

3

优秀

2

校级

一、二等

2

三等、优秀

1

优秀党员/校党校/团校优秀学员;校级优秀团干;校级优秀团员;校三好学生

1.5

各项可累计加分

军训特殊贡献奖

1.5

 

锦年奖**之星

1.5

 

上政易班优秀个人

1.25

 

发表论文(普通刊物第一作

者)

2

第二作者及以后,减半

加分

发表论文(核心刊物第一作

者)

4

第二作者及以后,减半

加分

专利(第一或第二位)

3

第三及以后,减半加分

文明寝室

0.1

 

院团学优秀志愿者、部门部

0.2

各项可累计加分

学校、校团委志愿者证明

0.1

同一志愿活动,两者不累计加分;此项累计不

超过 1

学校、校团委优秀志愿者

0.2

校外单位优秀实习生

0.2

同一实习,两者不累计加分;此项累计不超过

1

校外单位实习

0.1

其他单位志愿者证明

0.1

同一志愿活动,两者不

累计加分;此项累计不超过 1

其他单位优秀志愿者

0.2

 

院级文艺类作品

下表

团体项目减半加分

贫困生

生乐、上好佳中,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加 2 分;凌云中,分数相同条件下,贫困生优先推荐


 

院级文艺类作品(摄影/征文/话剧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优秀

院级、部门

0.5

0.4

0.3

0.2

 

注:

1.   “其他单位志愿者”中的主办单位原则上应为教育、体育、宣传、文化、司法、共青团等部门或其下属机构,社会机构举办的项目一般不予认定疫情防控除外

2.   出现严重违反学院、学校或国家法律要求的,取消当年度评选奖学金资格。

3.   奖项明显有水分,视具体情况由评委会决定分数(例如带有“中国”“全国”字样的比赛证书:全国大学生环保知识竞赛、全国大学生防疫艾滋知识竞赛、全国高等院校数学能力挑战赛等,实际操作很简单,一般加 0.10.2,仅参考4.志愿者总队隶属于学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属于社团,两者在评定校学生会长期志愿者等项目时加分有区别。

5.校级章

校级

上海政法学院

中国共产党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党委宣传部、组织部

上海政法学院教务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工部

 

7.不计分:义务献血、大二过六级、普通技能证书(如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合格及以上/商务英语合格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计算机二级证书合格及以上/普通话二甲等、学校艺术团活动等。

 

6.有存疑或争议部分,由评审小组负责解释或提供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