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挑战杯”2018年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上海政法学院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05 00:54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文件

沪政院团字〔201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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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挑战杯”2018年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上海政法学院选拔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科技创业和实践成才,促进我校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同时为更好对接“挑战杯”2018年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校团委决定开展“挑战杯”2018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上海政法学院选拔赛。请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动员和参赛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中旬

二、参赛对象

    2018年7月1日时仍具有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鼓励同学跨学院、跨学科组队,形成优势互补的高质量、高效率团队。原则上,每队人数为3至5人。

三、大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意思维,提高创造能力,鼓舞创业精神

四、大赛内容

本届比赛将作为“挑战杯”2018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校级选拔赛。为与上海市比赛对接,做好选拔工作,本次比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1项专项赛事。

本届比赛的3项主体赛事包括: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包括MBA学生。下同),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1)组织形式:由全国赛事承办方直接面向国内各高校开展。(2)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3)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基于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创立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或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作品说明书参赛。

五、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者根据自身素质和能力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方向(项目来源包括: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方向),并围绕这一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具体、完整、深入的创业计划。

参赛小组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

六、校内选拔赛流程

本次选拔赛分学院初审、校级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实施。

1、学院初审

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依据规定完成对申报作品及作者的资格审查,通过学院选拔和充分评估论证等形式,择优推荐学院的优秀作品参加校内选拔赛,推荐作品份数不做限制。

2、校级初赛

将所有上交作品送至相关专业评审专家、老师处进行评审,由评审老师进行打分给出作品修改意见,同时公布入围校级决赛的作品。

3、校级决赛

各入围决赛队伍在作品修改的基础上,进行校内答辩(答辩分为书面评审、自我陈述、评委提问等环节),专业评委根据各队伍现场表现情况进行打分,最终评选出校级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优秀作品将被推荐至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

七、作品申报要求

1、各参赛团队向所在学院团委报名并上交参赛作品,各学院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本学院作品初审选拔工作,请于2018年3月10日之前向大学生科创中心(团委314)递交学院作品汇总表(一式一份),作品申报表及具体作品(一式三份)。 

2、并将《学院作品汇总表》与各参赛作品申报表及具体作品的电子版打包发至大赛指定邮箱shzfxykczx@sina.com。 

3、作品登记表中的二级学院推荐意见请加盖各二级学院团委公章。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留华  39225051



         涂睿(科创) 17717691344

电子邮箱:shzfxykczx@sina.com

地址:学生活动中心314

   

 

附件:

1. “挑战杯”2018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校级选拔赛项目申报书

附件1.docx

2. “挑战杯”2018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校级选拔赛二级学院作品汇总表

附件2:.docx

3.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书面评审细则

附件3.docx

4.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答辩评审细则

附件4.docx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上海政法学院学生会  

                                  2017年12月5日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