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上海政法学院 “五四红旗团委”评比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27 00:09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一年来,在校党委和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团结带领我校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纵深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团的自身建设、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学术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我校团学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开创新时代我校共青团工作新局面,报经校党委同意,校团委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上海政法学院“五四红旗分团委”评比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上海政法学院各二级学院团委。

二、  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

采取基础工作考核、问卷调查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一)基础工作考核由校团委根据上海政法学院2017—2018学年“五四红旗团委”评比基础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进行考核;所得分数占总成绩比重的20%;

(二)问卷调查分为党总支对分团委工作满意程度调查(详见附件3)与学生对学院分团委工作满意程度调查(详见附件4);两份调查问卷所得分数各占总成绩比重的15%,所得分数占总成绩比重的30%;

(三)现场答辩时间定为2018年4月20日;所得分数占总成绩比重的50%。

附加分:凡是在本年度五四评优活动中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的团委,每获一个名额加2分;获得五四青年标兵名额的团委,每获一个名额加1分。

 

三、评选标准

(一)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探索新的活动形式,成效显著。

(二)工作思路明确,能够积极落实学院工作方针,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扎实开展“三会两制一课”,组织架构完善、制度健全。

(四)重视基层团支部建设,深入实施高校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有力指导基层团支部开展工作。

(五)重视学生干部培养,能够向校团委和校学生团体输送优秀学生干部。

(六)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学术活动、志愿者服务,鼓励学生创新创业,大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以及特色活动。

(七)有稳固的宣传阵地,如团刊、报纸、工作简报等,日常宣传工作开展良好,积极开辟网络宣传阵地。

(八)在团的各项工作中大胆创新,富有特色。

(九)能够有效地指导本学院学生会、青年志愿者队及各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四、评选流程

(一)通过以上评选办法,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五四红旗团委”1个、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3个。

(二)各参评团委结合年度工作编撰团委工作手册,在征得各学院党总支意见后,将材料上报校团委。

(三)校团委将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由校团委组织部组织进行现场答辩。

(四)获得“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的团委主要负责人,在本岗位任职期满一个考核年度的,同时授予“2017-2018上海政法学院优秀青年工作者”称号。

五、评选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团委需认真填写上海政法学院2017-2018学年五四红旗团委登记表(见附件1),并于2017年4月16日晚18: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9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shuplzuzhibu@163.com

 (二)答辩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需充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筹备好答辩时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工作手册、PPT等)

2.答辩内容需结合高校共青团改革,从各二级学院团委年度工作与总结、组织建设、社会实践及志愿者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和学院特色活动等六个板块展开,内容要求积极向上,结合分团委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各分团委工作重点及内涵。

 

联系人:孙留华:13764067879

徐轶凡:15021850171 

 

附件:1.五四红旗团委登记表

      2.五四红旗团委评分细则

      3.党总支调查问卷

      4.学生调查问卷

 

 

党总支问卷.docx

红旗团委登记表.docx

五四红旗团委细则.docx

学生调查问卷.docx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