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暨教学创新竞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1-22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部门:

为推动学校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激励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与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同时,考虑到目前疫情防控的形势,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共同讨论、研究,决定适当调整2022年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活动及教学创新竞赛的工作安排,将两项教学类评奖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办法

学校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及教学创新竞赛按照以下6项成绩的综合排名进行评选:

1.推荐部门初评排序成绩占5%

2.学生评教成绩占15%

3.教学督导评价成绩占5%

4.教改教研与获奖加分占5%,由教务处、科研处参照学校相关标准,对参赛教师近两年课程建设、教改教研成果、教学获奖情况进行评分,相关成果及获奖在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中只能加分1

5.课程教学设计(1节段)成绩占10%,由专家评委进行评分。

6.校级课堂教学竞赛成绩占60%,由专家评委进行评分。其中,课程教学实录视频(1课时),占30%;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占15%;校级评选答辩,占15%

二、参评条件

具有主讲教师资格,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教龄满两年,并完成规定教学、科研工作量的本校专任教师可申请参加学校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活动,具体参评条件参见学校《课堂教学示范岗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参见“附件1”)第二条、第三条。

教师参评课程一般应教授2轮及以上。鼓励正高职称教师及市级以上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积极参评。

三、评选安排

(一)动员与培训

1026日,学校发布“评选通知”,请各二级学院(部)、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评

111日(暂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课程教学设计与教学创新”专题辅导(线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个人申请

118日(星期二)下午1500,各二级学院(部)专任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参评申请,上合基地办公室和学校其他部门的专任教师可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出参评申请,并提交参赛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1节段)、教学实录视频(1课时)、教学创新成果报告,以及近两年个人教学、教改教研成果材料等。

(三)初评和推荐

1.各二级学院(部)成立初评及推荐工作小组,对照参评条件,认真审核申请人参评资格,并按照公平、公开原则自主组织院级初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其他部门申请人参评资格的审核和初评。

21114日之前,各部门完成初评工作。各二级学院(部)按照初评评分排序和推荐名额参见“附件2”),择优推荐教师参加校级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和教学创新竞赛(至少推荐1名教师参评)

(四)材料报送

1115日(星期二)下午1500之前,各二级学院(部)将以下材料交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

1.参评教师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部门签章)、院级初评情况(会议纪要等)(纸质版、部门签章);

2.参评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

3.参评课程1个节段教学设计(电子版)(参见“附件4”);

4.参评课程1课时教学实录视频(电子版)(参见“附件5”)

5.参评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电子版)(参见“附件6”);

6教师课程教改、教研与教学获奖情况材料(纸质版)(参见“附件7”)。

(五)校级材料评审

11116日—20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会同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对参加校级评选的教师进行资格复核;对教改教研与获奖加分及相关成绩进行汇总统计。

211月下旬,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聘请专家组,对教师参评课程教学设计、教学实录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等材料进行评分。

(六)校级评选答辩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初评成绩、学生评教成绩、督导评价成绩、教改教研与获奖加分”,以及“教学设计、教学视频、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材料评审成绩的综合排名,遴选前50%左右的参评教师入围校级评选答辩。

126日(星期二)(暂定)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入围教师参加答辩,进行说课、教学设计与创新汇报,由专家组进行评分。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选奖项

(一)校级课堂教学示范岗

评选名额:不超过10名。

1.被评选为学校课堂教学示范岗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在下一年度(2023年)享受教学示范岗津贴;在学校教学建设项目(课程、教材、教改等)申报中优先获得资助;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在教师职称晋升、教师所在部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

2.课堂教学示范岗教师应认真履行学校《课堂教学示范岗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八条规定的相关义务。

(二)单项教学竞赛奖

学校根据本年度评选情况,可设立以下单项教学竞赛奖:

1.教学创新奖一等奖3名(正高职称、副高职称、中级及以下职称各1名),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2.课程思政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若干名;

3.教学新秀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若干名;

4.优秀组织奖1-3名。

单项教学竞赛按照学校《教学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予以奖励:一等奖(金奖)1.2万元,二等奖(银奖)0.7万元,三等奖(铜奖)0.3万元,并优先获得学校课程、教改建设项目资助

获奖教师符合相关条件的,由学校推荐参加上海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市赛)。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及时将评选信息予以公示,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评选工作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主教207A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39225053)、刘老师(电话39225055

电子邮箱:jszx@shupl.edu.cn

 

附件:

1.《上海政法学院课堂教学示范岗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推荐教师信息汇总表

4.参评课程“教学设计”基本要求

5.参评课程“教学实录视频”基本要求

6.参评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基本要求

7.教师课程建设、教改教研成果及教学获奖加分项目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1025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课堂教学示范岗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docx附件2:2022年校级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暨教学创新竞赛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附件3:校级课堂教学示范岗评选暨教学创新竞赛推荐教师信息汇总表.docx附件4:参评课程教学设计基本要求.docx附件5:参评课程教学实录视频基本要求.docx附件6:参评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基本要求.docx附件7:教师课程建设、教改教研成果及教学获奖加分项目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