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预备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1浏览次数:195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教育,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等单位决定联合举办第七届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现将大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3—7月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上海市学生联合会
2、承办单位
上海中医药大学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含社会力量举办)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硕士(包括MBA)、博士研究生
 
四、大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意思维,提高创造能力,鼓舞创业精神
 
五、参赛方式
        1、参赛形式:以学校为单位,以创业计划团队形式参赛,填写登记表(见附件1),统一申报。参赛者需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可以跨校区组队参赛(但团队成员务必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参赛团队的主要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2、参赛作品应针对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具体来源有: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参赛团队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一项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或企业注入资金,推动创业计划走入市场。
4、所有完成的创业(商业)计划书要求有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
 
六、大赛步骤
本届大赛采取校级和市级两级赛制。参赛程序为:参赛者向本校团委提出参赛申请,申报参赛作品;学校经过评审选拔后,统一报送第七届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参加市级比赛。市级比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本届大赛实行作品分类申报,即将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要求已创业的项目在国家有关部门已登记或注册过,详细标准另行通知)。各高校在推报复赛作品时,两类作品的比例不作限制。市级比赛和全国比赛中,针对两类作品都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但在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市级初赛
时间:3—5月中旬。请各高校于4月27日之前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申报完整、详细的创业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参加市级初赛,每个学校最多可以申报10件作品,并对其中有创业意愿的项目和已创业的项目单独设组。申报时,请各高校整理好作品,打印好清单,统一申报。请各高校注意本校参赛作品在类别上的合理结构和内容上的科学分布。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对创业计划书进行统一评审,并于5月21日左右公布入围决赛的项目名单。在市级初赛期间,希望各高校参赛团队积极修改和完善创业计划书。
2、市级决赛
时间:6月上旬。请入围决赛的团队将修改完善的作品(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于5月28日之前上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大赛组委会将统一组织入围决赛的团队进行秘密答辩和专家指导,并评出获奖作品和上报全国参赛作品名单。
3、闭幕式和颁奖典礼
组委会将举行闭幕式和颁奖典礼。
4、关于全国竞赛
根据全国竞赛组委会的具体要求,按照本届大赛决赛的成绩,确定入围全国竞赛的作品名单。同时,各高校要对入围作品进行全面完善,并于6月15日之前将最终修改完善的作品(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上报市级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市级竞赛组委会将于6月18日前集中报送全国组委会。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将于今年11月份左右在同济大学举行。
        决赛阶段设立“网络虚拟运营”专项竞赛,面向进入决赛的选手以及通过网络平台虚拟竞赛遴选的部分选手,竞赛成绩不计入总分,奖项单独设立。
 
七、评审与奖励
组委会将组织企业家、风险投资家、学者成立评审委员会,承担大赛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对参赛作品和团队进行初赛、决赛两轮评审,最后确定获奖作品名单。
大赛将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同时设立最佳表现团队和最佳创意团队,分别颁发奖杯、证书。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奖励在大赛中成绩突出、组织高效的学校,并颁发证书。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是大学生科技创新系列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上海赛区的选拔赛,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安排部署,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推进方案,切实把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建章立制,加大服务。各高校要进一步做好创业竞赛机制建设,提倡各高校举办与竞赛接轨的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要努力构建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重点做好大学生创业教育、创业竞赛和创业公司的培育和孵化工作。加大对参赛者的培训和指导,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要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竞赛创造条件,积极吸引风险投资,努力实现成果转化。
3、广泛动员,加强合作。竞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各高校要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校科研处、学生处等各方支持,密切合作,发挥优势,加强协调,认真选拔,确保竞赛圆满成功。
4、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高校要把竞赛活动的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主动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扩大活动在社会和青年学生中的影响,使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发展。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王 晶
电话:61690099
传真:60827382
地址:东湖路17号507室(邮编:200031)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上海中医药大学)
联系人:成 琳、吴 平
电话:51323034、51323085
地址:蔡伦路1200号上海中医药大学团委图书馆裙楼318室
(邮编:201203)
附件:1、作品登记表
            2、创业计划书样本
            3、写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