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院始建于1993年,前身为国际法商系,2011年更名为国际法学院。2024年,国际法学院成立国际仲裁学院,并承担我校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协同基地班”的人才培养工作。2025年开始招收国际法学博士研究生。国际法学为学校获批的上海市一流学科、高原学科的特色学科方向,国际法学科带头人为校长刘晓红教授。作为我校具体承担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二级学院,国际法学院始终致力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的涉外法治人才,为同学们提供走上国际舞台与国内外顶尖法律人才交流学习、同场竞技的机会,专注于提升学生运用涉外法治的专业知识解决跨境法律争议、参与涉外法律实践活动的能力。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员工4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20多人,外籍教师2人,博生生导师13人,硕士生导师30余人,具有英美法系国家JD学位师资5人。专任教师已经实现了博士化,其中绝大部分具有海外留学及访学学习背景。学科带头人刘晓红教授荣膺“2018CCTV年度法治人物”,曾任国际商会仲裁与替代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席,兼任上海仲裁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府法律顾问。为了突出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特色,聘请了一批兼职教授、校外知名的实务导师,与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师事务所,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杭州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共建实践教学基地。同时,学院以教育部、司法部“涉外律师(2021年获批)和国际仲裁(2022年获批)研究生培养项目”的实施为契机,凝聚各方力量,系统化培养以跨境争议解决能力提升为中心、能够服务于我国 “一带一路”倡议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学院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成效显著。全体教师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权威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近百篇(2023年度国际法学科教师以CLSCI来源期刊发文9篇的数量位居全国首位),承担国际社会科学基金课题10余项(重大项目2项)、其他各级各类科研(教研)课题40多项,出版专著(教材)30多部,获得省市校级优秀科研(教研)成果奖励40多项,多个教改项目入选2025年教育部教指委案例库。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国际商事仲裁》)一门,上海市精品课程2门、重点课程6门、示范性全英语课程9门、一流课程2门、国际学生全英文示范课程2门。学院设有上海市高原学科-国际法学科,该学科建立以来,依托设立在我校的“中国-上合基地”等一系列国家级平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国际私法、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税法等领域作出了开拓性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为我国对外交往、经济建设和社会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