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上海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1浏览次数:1520

 

各相关学院、部门及教师: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法学学科建设,提高上海法学研究总体水平,根据《引领繁荣上海法学研究2012-2016年规划》的要求,上海市法学会决定启动实施上海法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者需在认真阅读《上海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办法(暂行)》、《上海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条件》后,根据自己的情况认真填写《上海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

二、请如实填写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课题需有立项或结项证书;论文需有杂志封面及目录;著作需有封面及出版日期等。

三、申报书(一式六份)请于2013128日下午16:00前送至校科研处(求实楼205室),电子版本同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_shupl@163.com)。

四、本通知可在上海市法学会网站(www.sls.org.cn通知栏目中查找,附件《上海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等可在上海市法学会下载专区栏目中或者本通知后附件下载。

附件:1. 上海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办法(暂行);

2. 上海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条件;

3. 上海法学重点研究基地申报书。

 

科研处

201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