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校级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第一批)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1浏览次数:732

 

 各相关教师:

按照《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2012年度“上海市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第一批)拟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主持人仔细参阅《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认真填写《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在科研处下载中心下载《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检查表》,项目类别标注为“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二、请上交下列材料(所需《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检查表》请在科研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1.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

2.发表相关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一式一份

三、时间安排:

625(周二)前将以上材料(各11份)交至科研处(求实楼205室),《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keyan@shupl.edu.cn

联系人:宋益萍、储德峰         联系电话:39225172

科研处

201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