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市法学会课题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1浏览次数:135

根据市法学会的最新通知,2011年市法学会课题申报截止日期已延至313日,请在此日期前将《信息表》3份和《申报表》12份送至科研处205室,电子版同时发到科研处邮箱。
如果我院教师获得本年度市法学会青年课题立项,除了享受市法学会的经费资助外,同时申报本年度院级课题的,学院还将予以院级课题立项资助。请各位老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积极申报。
课题申报表和信息表可从“上海法学网”www.sls.org.cn“下载专区”下载,其他要求请查阅本网站225日发布的公告。
 
科研处
201134